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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谷孙为我三本书写序言【之二】【7月31日午休之余】

(2016-07-31 13: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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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谷孙为我三册书写序

第二次英语写作教程

感恩陆老师

分类: 断想不断
题图一:2001年在复旦外文系与陆老师合影
陆谷孙为我三本书写序言【之二】【7月31日午休之余】
题图二:合影时,陆老师已任外文学院院长
陆谷孙为我三本书写序言【之二】【7月31日午休之余】

    翻箱倒柜,很快寻出与陆老师合影的几幅旧照。题图的两幅照片拍摄于2002年秋,地点复旦陆先生办公室内。复旦外文系改为外文学院,陆老师任首任院长。怎一个忙字了得!今日复览照片,发现56岁的我尚一头黑发,而长我七岁的陆老师此时已经一头白发,而且神态略显疲乏,精神稍有倦怠矣。
    鲁迅先生曾说“我好像是一只牛,吃的是草,挤出的是牛奶、血。”(见许广平《欣慰的纪念》)意思是:过着最简单的生活的我,却将我最好、最有价值的东西拿了出了。这两日,覌旧照,忆旧事,越来越觉得,陆谷孙先生真是一头牛啊。陆先生如牛负重,如马耕地,是累死的,苦死的!忽而觉得,我们(很广义)都欠他很多很多!复旦大学评他为十佳教授之首,却没有能够把陆老师照顾好。陆老师历来不善料理自己的生活。夫人和女儿又长期远在美国,复旦就不能帮他配一位学术/生活秘书吗?在部队一位少将享受的待遇,陆先生也至少应该有吧?没有,远远没有。再想一想,根据目前的体制,此话说说容易,办起来难啊!
    1993年进入交大,我始教英语写作。在交大有一句说法:就智商/悟性而言,本科生最高,硕士生次之,博士生最次。“揽天下英才而诲之,不亦乐乎”?给交大的本科生开始英语写作,是一种享受,当教师以来,第一次享受到的享受。我对英语写作教学的兴趣极大,教得投入,备课认真,改作认真,教学相长啊!我自编教材,结果,教了两年的英语写作,受到学生的欢迎,这门最难教的课程我却获得了成功,且自感我的备课本本,可以出版成书了。
    此书尚未进入享受电脑写作的阶段,全手工写作而成。记得当我提着沉沉的一捆书稿,穿过虹口公园,到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去向王彤福总编交稿,在路过水果店里称了一下,书稿重达10斤!
    陆老师为此书写序言,对我而言,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激励鞭策和学习。陆先生在序言中引用了美籍加裔学者约翰•坎尼斯•盖尔勃莱斯的一句话给我印象最深:“把我关于写作的全部知识教给学生,不消半点钟即可讲完。”
    此言给我的暗示是:写作不可教也。正如翻译理论家奈达曾经说过“翻译不可教”也。此书出版之后,学界好评如潮,我自己当然也用此书作为课堂教材,但是,受到陆老师序言的启迪,我这本教材上课时用得很少。主要让学生自学。在课堂上,更重视写作的实践内容,特别是交大的学子自己所写的精彩作文,我绝不轻易放过,作为范文,结合写作理论与技巧,我点评,我发挥,我演绎,我总结,我陶醉,学生更陶醉,如此这般,学生对我的这门课程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同时,我还利用任《科技英语学习》(月刊)主编的有利条件,向全国大学生征英语作文的稿子,后与美国教授Dorine Huston合编了一册《中国大学生英语作文评改》,一时间,姊妹篇《纵横谈》与《评改》两书走红大学英语写作教学舞台。功劳,不能把归于陆谷孙老师!
     尤其是陆老师在序言末尾写道:
     毛荣贵同志本人完全能够写出一篇精彩得多的序文来,尤其是他如能直写胸臆,说说他是如何在犷犷嗜利的世风之下,毅然弃商,返回书斋,重执教鞭,品尝读写之乐的。
     此言对我“回头是岸”的人生经历给予了如此评价,更让我坚定走好了“教学和治学相结合”的人生通途,学术大道。
     以下为陆老师的序言全文。
 
 作 文 难
                                                               陆谷孙
    当了三十多年的教书匠,深感作文这一科目最是难教。自问虽也尽心尽力,博搜精选各类修辞范例和教条,逐一解析;对学生的作业,点抹批评之余,还把严重错误一一勾出,用红笔描上一只大眼睛,以使学生骇目惊心,但效果总是不显。学生在大学习作四年,大多不能迥脱蹊径之外,工而入逸者更是寥寥。
    于是我悲观起来了,认定“文不可以‘教’而能”(宋代苏辙语,篡改一字)。虽说文字和技法可以也应当教一些,俾学生邯郸学步,渐次入门,但就本质特征而论,写作远不只是一个章法和技巧的问题,而是——仍引苏辙——“气之所行”,是皮相之下许多深沉主观因素的综合,是一个厚积薄发的养成过程。这些主观因素,在我看来,包括独立的人格,善感的情绪,敏慧的资质,素心烂读的积累,对清浊巧拙的判断,独特的手眼以及强烈的表达冲动和创作快感。
上文说过入门之初摹仿是需要的,大致普遍适用的技法也应教一点,但从终极意义上说,写作文必定是不拘格套,独抒性灵的因人而异的创造性劳动.正因为是因人而异的创造性劳动,断不可诡随蹈袭,唯有以无法为法写成的文字方能在意,趣,伸,色诸方面取胜。
明代的李贽说得直白透彻:“各人自有各人这事,各人题目不同,各人只就题目里滚出去,无不妙者。”综观度越千古的佳作,莫不带有此种主观个性。
    说完主观(内含先天)因素,应当赶快补充说明写作过程中客观因素的重要性,诸如题材的刺激与感召。根据个人的经验,客观因素中尤以与写作目的紧密相附的对象——或用现代术语“受众”(audience)——为要。换言之,在某些时候,文章的写法必须视特定的目的和“受众”而变,不可拘于某种金科玉律似的标准。譬如,历来中外修辞大家一般都会主张文章以自然为至,反对艰涩钻凿,闪烁谲怪。其实这样的训条并非亘古不变的绝对真理。假设我们定一篇学术论文。目的在于与国际“接轨”又准备向金发碧眼的听众宣读,鉴于西方学界的风气有势利薄恶的一面,不管你喜欢与否,成文时你得镂心刿肾,刻意藻绘,有时还要玩弄术语,故作奥博,而不能恣意任性,尽写本色。这样的文章,笔者见得多了,而且——允我坦白——自已也写过。把写作的目的和“受众”等客观因素考虑在内,似乎便当不能绝对地斧凿;“自然为至”的训条似乎也加上“深造为功”使成骈俪为宜。从这个意义上说,写作训练方面的理想化佳境应是针对不同对象练就驾驭不同体裁和文字的几手功夫:或娓娓铺陈,或要言不繁,或嘻笑怒骂,或严肃凝重,或素淡冷隽,或浓郁热烈,或奸黠老诈,或廓落迂疏;写杂文是辣手,写寻常应用文是拿手,写论文是高手(即便在自以心为形役时),面对死者能写出动情催泪的悼文,最后的但并非最不重要的,给爱人写情书能走绵丽之笔。
    我与美籍加裔学者约翰•坎尼斯•盖尔勃莱斯有过一面之交。此公以经济学,社会学类论者闻世,也在几所名牌大学教过写作课。他的经验之谈是:“把我关于写作的全部知识教给学生,不消半点钟即可讲完。”我深以为然,这篇代序小文也该在此打住了。
   顾炎武说过:人之患好为人序。近年来,在我身上此种疾患深矣。单为毛荣贵同志的作品写序,这已是第二篇。拿本篇与上一篇相比,自觉内容枯乏,唯有号嘎,可见人老气短,余勇无多。一叹!
    其实,人无幽显,道在则尊;学无先后,达者为师。毛荣贵同志本人完全能够写出一篇精彩得多的序文来,尤其是他如能直写胸臆,说说他是如何在犷犷嗜利的世风之下,毅然弃商,返回书斋,重执教鞭,品尝读写之乐的。

陆谷孙为我三本书写序言【之二】【7月31日午休之余】

陆谷孙为我三本书写序言【之二】【7月31日午休之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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