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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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行云流水 |
白衣书生
近年,获悉我的初恋女友在一处小区开服装店,这自然是她曾经的同桌兼闺蜜的功劳。
我们是同学,曾经的,好多好多年前的。只不过,但凡这天下的同学会,起初搞得咋闹热,风风火火地聚上个一次两次,然后就再也没了下文。毕竟事隔多年,大家也就是见见,讲些早就过去了的旧话,纠缠一些曾经青春里的旧事,看起来很认真,却十足地难以生下根来,以至于便没了后续。
高中的同学们,似乎我也没有多少可以留恋的。正如我好不容易在老家遇见的发小,令我喜出望外又如何。各有各的生活,况且曾经的记忆与交往,早就被习习尘埃所遮蔽掉了。剩下的不过是一张破落的蜘蛛网,在一所破落的瓦房里,晒着残阳断断续续的光须。有或没有都不打紧,至少它怎么看都是让人感觉没用的。唯有一些号称疯子与异人的艺术家,以及医学上认定的真的疯癫者,才会对它感兴趣。
我从不对身边的人来人往抱太多的幻想。真正在乎的,懂得的,自会留下来,要不然,你再怎么挽留,掏心掏肺,一头撞死也没用。故而,我的初恋女友是一个例外,20岁那年我给她去过一封信,并且很快收到了她的回信,说她在两三个前正好找到了真爱,于是我便再也无话可说,再难过再萧瑟也仅只是自己一个人的事。
在此后浩浩荡荡的人生,我们再也没见过面。有一次,朋友打电话来说,你来看这是不是她,原来是在网上找到一张她如今的照片。我立马跑去一看,居然跟曾经所见过的她姐酷似,我便深信不疑的是她了。可是那又如何?不愿露面,以至于连同学会都从来不参加的她,有必要去打搅么?或者有一次,我非常怀疑擦肩而过的女子中的一位是她,可是一晃眼就没了人影,大抵是挤进旁边人山人海的综合市场里去了。
那个曾经她的同桌兼闺蜜,不认为她是我的“初恋女友”,只说是我的暗恋。于是我哈哈一笑,暗恋就暗恋吧,那又如何呢?若是不失联,一直持续地交往下去,那又能如何呢?我不想被这些莫名其妙的问题给困惑下去。只不过我的至今不死,就已经很能说明问题了。说不定,上辈子我欠了她不少债,这辈子我是来还债的,至少在心神的消耗上,源源不断,而万事成空。
可是,我从不怨她。毕竟谁都有自己的选择,以及生活的样式。故而我也不敢想象,若真的一起咖啡馆里坐了,说不定还真找不到话说呢。所以,不见未必就是一种不好的方式。虽然这世界很多人都不无铮铮地说,既然喜欢,既然爱,那就要上床,只有那样,才不冤枉,对方才记得住你。可是我不这么认为,所以我是一个按自己认为的方式而活着的人。即便损友们骂我傻,那我就傻呗,有什么了不起!
我曾遇见一个19岁的女孩子,她说我到头来都能放下,觉得难以理解,也认为够洒脱。可是,不放下又能如何,要谈洒脱可还真是南辕北辙。以至于到后来,就渐渐地彼此再也没了联系,似乎都去咀嚼那番话的深意去了吧。兴许一生,也兴许一过就忘。但这孩子说,她从小就是跟爷爷奶奶长大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养活这个家,我就好感叹,感到好不容易。可是那又如何,我又改变不了谁的人生,就像我的人生也未必就会被别人所改变一样。或许我上辈子欠这孩子的只是小钱,所以这辈子遇见,吃吃饭说说话笑一笑也就过去了。或者客气点,还会去说上两句“祝你幸福”一类十足应景却又没有任何份量的话了事。
我甚至坚信,我这辈子就是来还债的,看来我上辈子欠人的不少。以至于难以成功,似乎是受了某种冥冥之中的诅咒。说不定我就是受了诅咒之身,在这个世间晃荡着的呢!活着,与生存。
当然,我也会以为自己了不起,在这个没心没肺的世间,居然还能存活到现在,并且不被市井的口舌所掩埋。于是,我就竭尽所能地孤独,蚯蚓一般在深深的泥土中穿行,无论看不看得见阳光,以及旷然光亮的大地。我看见很多人都活得像蚁虻,我也是。
唯有的美好,便是心里的执念,虽然我为它受过太多苦。可我却是不怨的,反而还心存感激。要是没有她,我还真不懂得这世界里的情感,到底是怎样的一回事,感谢引我入爱河的人,以及无论是不是因了好奇而接近我的人!
我也觉得自己好奇怪,为什么就不能像别人那么应应付付马马虎虎地生活呢?什么事,眼睛一闭,头一偏,就什么也没看见,不好么?我甚至受不了,自己喜欢的女人跟别人亲昵,也或者是自己以为的兄弟要去跟她有一搭没一搭地套近乎。我想这应该叫做“吃醋”,然而我所吃的说不定正是驰名天下的保宁醋。我一吃醋,弄不好就会就此隐去,哪怕是被说成出逃,哪怕是吃再多的苦,受再多的罪。
可是这世界,并不因了你一个人的以为而存在,而改变。你要出走,说不定反倒是万全了别人。可是那又如何呢?谁又能把自己的命运与造化紧紧地攥在手里呢?即便有人说,那也只是废话,当不得真。就像那些传销者,振振有声地说,发展多少下线,收益多少钱。
“我的初恋女友”,其实也只是一个符号。它在我的人生中,是一段生活的开始,我感谢这符号的来临,它标志着我从此不再懵懂,真正地认识世界。或者愈去愈远地,成为哲学家。
我恐怕也难以去与那些要离开的人,真情实话地道别。因为从相对论的角度,我不是流水,则别人是,那么多废话有用么?谁都要走自己的路,无论怎么样,说不定离你而去才是最好的选择呢。
这些天,一个女孩子失恋了,她跟才分手的男朋友在一起三年。夜幕下,夜啤酒,她气呼呼地说,“我就当这三年,日了狗”,我当时一下就笑下,差点把刚吃进嘴里的东西给吐一地。一个女孩子这样说,可见是气不打一处来,或者是被逼得语无伦次。
她是朋友的朋友带来的,一桌人瞎说个老半天,也就那么回事。我大抵是同情的,甚至不无惋惜,可这天下,“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谁又能怎么样?我只能对她,在道义上,深深地同情,抑或表示认真地遗憾,了事。
谁也不是拯救这世间的神,谁也不是,我不是,你不是,他也不是。那么彼此就茫茫地生活吧,虽然受一些狗的罪,也要在人前做得十足地光鲜,甚至是百般地了不起。
我都只是一笑,不多言不多语地,然后回过头来,暗自去还自己的债。
初恋女友大抵没想见这些,这么多年我所受的苦,大概也把上辈子欠她的债给还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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