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再讲一个例子,光的故事。《圣经》说:“起初,神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神按照某种需要创造光,“就有了光”,倒也简单扼要。
《道德经》说:“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十四章》)”,则意味深长。
现代物理告诉我们:微观粒子“不可致诘”;光是微观粒子,所以,光也“不可致诘”。
你看,“其上不皦。其下不昧”,它的上面不亮,它的下面不暗。
“绳绳兮不可名”,纷纭不绝呵,且无法命名。
“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光的典型特征是亦波亦粒,波是象,粒是状,光波没有质量,所以“复归于无物”,是一种“无物之象”;又因光粒子“不可致诘”其速度和位置,所以又是一种“无状之状”;总之,我们称它为“惚恍”。
所谓“惚恍”,就是大家平常说的“一闪一闪”。惚恍,不仅是“光”,更是光的闪烁、光的运动、光的传播,所以应该视为“光速”。
所以,老聃并没有给它起名叫“光”,而是叫“惚恍”,惚恍就是光速!因为“惚恍”还有一个鲜明的特点,“迎之不见其首。随之不见其后”,迎着它看、看不到它的前头;跟着它看、看不到它的后面。这样的描述,的的确确是等价于爱因斯坦的“光速恒定原理”的,不管观察者的处境如何、观察者自身的运动有多快,他们应当测量到一样的光速;什么都变,惟光速不变,什么都“相对”,惟光速“绝对”(我们知道,由于这条“光速恒定原理”,爱因斯坦构造起一座宏伟壮丽的相对论大厦,这是后话)。
“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二十一章》”——老聃带领我们又上了一层楼。
如果“道”表现为物质形态,它就是恍恍惚惚的。惚啊恍啊,其中有物质的“象”。恍啊惚啊,其中有物质的“实体”。看来,惚恍也好,恍惚也罢,它不仅是微粒,不仅是光子,不仅是光波运动(光速),不仅是万物的基本元素或基本状态,终究还应该是宇宙万物的基本规律之本身——道。
所以,“象、物、惚恍、窈冥、精(基本粒子)、信(信息)”等物质及其形态,都是“道之为物”的外在形式。勉强地把“道”称为“惚恍”,或者称为“窈冥”,这是无关紧要的。
亲爱的墨滴儿,惟一紧要的是,只有由着“象、物、精、信”等媒介的指引,我俩才能找到道的真谛。
道,不像西人的“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更不是神说要有道,就有了道。它像“测不准”的基本粒子,但不是基本粒子;像“惚恍”的光子、光波或光速,但不是。
或者说,《道德经》像不确定性原理或量子力学,但不是;又像光速恒定原理、相对性原理或相对论,但不是。
道就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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