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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在瑞典学院的讲话,用《讲故事的人》作题目,讲了很多他小时候的故事。尤其感人的是他在开头部分讲的母亲的故事,很吸引人,也很生动。但是作为一个山东人,我觉得很多事情作为故事听是很好的,但不要当成事实去相信。下面我就谈谈自己在读这些故事时的几点疑惑,当然,作为一个小人物,我用“质疑”作题目,只是为了吸引一下眼球,以期引来更多的围观,绝不是敢说自己真的敢质疑获大奖的大作家;不但不敢,也不想,那样的事我觉得没有意思——只好留给那些觉得有意思的人去做好了,反正中国人多的是,无所事事的闲人自然更多。说完这几句话,我还得上我的课去。
第一就是“我记忆中最早的一件事”。莫言先生说自己提着热水瓶去公共食堂打开水,把热水瓶打碎了。我觉得这事有点不合情理:人最早有记忆绝不应该是可以提着热水瓶去公共食堂的时候,而好像应该更早一些才符合情理。第一件事虽然写的很生动,也表现了自己的贫穷和贫穷的母亲对自己“失手”的宽容,但是实在是有点不合常情常理。
第三件事,莫言先生写了中秋中午打发乞讨老人的事。我觉得这件事也有一个疑点,根据我的记忆,小时候那些讨饭上门的人,不论你拿一点什么东西来打发他,他都会欣然接受而不可能愤愤不平,这好像是乞讨人的行规吧;老人更不可能也不应该说人家主人家的孩子“心是怎么长的?”当然,我不排除管家的夫人心地慈善,把自己半碗饺子到给老人这样的事会发生;但是,我觉得我也有在这里存疑的自由。
对于第四件事,卖白菜时多算了人家一毛钱,回家后见到母亲居然“泪流满面”,我觉得这里做戏的成分太大了。如果孩子做错了,可以教育他,训斥他,甚至打他揍他,这样的事何至于泪流满面呢——母亲又不是琼瑶小说里失恋的姑娘小姐?一个农民的媳妇,不识字,不应该这么多情善感吧?
这是我自己对莫言讲话的几点疑惑,并不期望有人来给我解惑,只是自己喜欢读书时瞎想罢了!呵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