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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子报社发展通讯员

(2008-04-26 16:20:10)
标签:

杂谈

分类: 工作日记

中 国 电 子 报 社

通讯员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国电子报社

中国电子报社是工业和信息化部直属权威传媒机构,创建于1984年。报社坚持“服务产业、服务企业、服务读者”的要求,秉承“全面报道完整产业链”的宗旨,在办好《中国电子报》主报的同时,先后自办或外资合资创办了《通信产业报》、《电脑商报》、《电子设计技术EDN China》等专业领域的报刊杂志,出版《振兴电子业,奔向信息化》、《电子标准故事》、《TD-SCDMA产业十年发展历程》等突出,初步形成了集报纸与图书出版、网络平台服务、会议活动等于一体的整合营销服务平台,致力于成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传媒旗舰。

第二条 《中国电子报》

(一)《中国电子报》是“具有机关报职能的行业报”,以“一报在手,行业在握”为编辑方针,服务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产业决策者、企业经营者、科研院所管理者等中高端读者。

(二)《中国电子报》设有5个编辑部、两个采访中心、16家记者站,在编记者100余人,在日本、韩国、美国、德国及我国香港、台湾地区设立了办事处或版权交换中心。

(三)自2008年1月1日起,《中国电子报》增刊扩版为一周三期。周二刊主要服务IC设计、平板显示等基础产业,周四刊主要面向家电、消费电子、数码等终端制造产业,周五刊主要报道IT、通信、信息化、数字家庭、软件等应用性融合性产业。

第二章  通讯员的资格与聘用

第四条 通讯员的资格

具备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受聘中国电子报社通讯员。

(一)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学协会等社会团体连续从业三年以上或累计从业五年以上;

 (二)对工业化和信息化政策法规、区域产业发展和投资环境有一定的认识和了解,或者熟悉企业管理、生产、研发、营销和宣传等基本业务,或者对信息产业某些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等;

(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新闻出版、工业和信息化新闻工作的有关规定,认同中国电子报社的服务宗旨和编辑方针;

(四)具有从事新闻工作的热情和爱好,具备一定的新闻采访资源,有一定的文字功底或新闻从业经验;

第五条 通讯员的聘用流程

通讯员聘用需经过以下流程:

(一)凡具备上条条件,愿意与《中国电子报》一道,为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新型工业化实践服务者,可提交“中国电子报社通讯员登记表”;

(二)“中国电子报社通讯员登记表”需本人所在单位新闻宣传部门或行政管理部门同意,经本单位批准并推荐;

(三)经申请人所服务领域对应的编辑部负责任签署推荐意见,交中国电子报社总编室考察;

(四)由总编室提交报社办公会讨论,经批准后,统一发放聘用证书;

第三章  通讯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通讯员的权利

 (一)从事所在地区、所在行业、所在单位新闻业务的权利;

 (二)在《中国电子报》各版块优先刊发稿件的权利;

 (三)根据所服务领域的要求,调配报社版面、采编资源,组织新闻调查、专题专辑的权利

 (四)邀请总编对话、记者专访和高层拜访以支持其新闻工作的权利;

 (五)参与编写中国电子报社系列丛书的权利;

 (六)免费参加中国电子报社组织的各项沙龙、讲坛和会议活动的权利;

 (七)在职称评定、资格考试等方面报社给予帮助的权利;

 (八)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工业和信息化新闻工作有关规定,晋级兼职记者、特约记者、记者和记者站站长的权利;

(九)按照有关规定,从优支付通讯员所提供稿件、图片、新闻线索等稿费;

第七条 通讯员的义务

 (一)承认并遵守中国电子报社通讯员章程,自觉维护报社声誉,不得以报社名义从事与新闻业务无关的其他活动;

(二)及时报道所服务领域的重大新闻事件,或向报社提供新闻线索、调配采访力量;

(三)提供所服务领域重大选题、专刊专辑等报道建议;

(四)合理利用报社资源,服务所在区域、所在行业和所在单位;

第四章  通讯员的考核、奖惩与晋级

第八条 通讯员的考核

 (一)报社每年对通讯员考核一次;

 (二)考核内容包括稿件质量和服务质量两部分;稿件质量由报社总编室会同编辑部考核,服务质量由报社会同通讯员所服务单位考核;

 (三)稿件质量考核包括通讯员发表在《中国电子报》、报社所出版图书、报社网站及相应杂志上的文章数量和质量;

 (四)服务质量主要考核通讯员对所服务领域新闻报道的及时性和质量、代表报社为所在单位提供服务的效果;

第九条 通讯员的奖惩

 (一)通讯员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二)报社授予优秀和良好通讯员“全国信息产业优秀新闻工作者”称号,颁发荣誉证书,登报表彰,并向所在单位推荐;

(三)报社组织专项经费,给予优秀通讯员物质奖励;

 (四)连续两年获得优秀通讯员称号者,报社将争得通讯员所在单位同意,晋级为兼职记者或特约记者;对于连续三年以上获得优秀通讯员称号者,报社将提请新闻出版主管部门,优先发展为中国电子报社记者站站长;

 (五)对于当年考核不合格的通讯员,下年度不予聘用;

第五章  通讯员的培训和服务

第十条 通讯员的培训

(一)报社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通讯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新闻采写技能、报社出版计划、新闻工作条例、信息产业形势等;

(二)对于通讯员参加的社会培训,报社给予必要的支持;

第十一条 通讯员的服务

(一)报社总编室负责对通讯员的支撑服务,包括协调报社版面、采编力量支持通讯员的工作;

(二)从优支付通讯员稿费,包括新闻图片、新闻线索、文章等;

(三)报社适当组织经费支持通讯员的采访工作,包括为采写专题所组织的沙龙、论坛等相关费用;

(四)凡有利于通讯员开展工作的报社福利性资源,比如培训、图书出版、资料汇编等,需向通讯员开放;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的修改与解释权归中国电子报社所有。

 

                                                  中国电子报社

                                               二零零八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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