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锦春的“留名”自信来自何处?
(2011-04-05 09:5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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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锦春官员腐败杂谈 |
分类: 边缘思想录 |
曾锦春的“留名”自信来自何处?
文/魏剑美
当一个个贪官不断刷新贪腐记录,从数百上千万攀登到数亿乃至于数十亿元的历史新高时,一般人难免要感到困惑:这些位高权重者冒着身败名裂甚至绑缚刑场的风险,到底图个什么?
一千个贪官或许有一千种理由。而曾锦春的理由则有些让人啼笑皆非:为的是流芳百世。
身为湖南省郴州市前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的曾锦春,因犯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历不明罪于2010年12月30日被绑缚刑场执行枪决。其刑前谈话近期由《法制周报》独家披露,谈到其贪腐动机,曾锦春多次称“我想多搞些钱,等退休后到家乡投资搞建设,让老百姓为我立碑”,“我想到我退休以后用这些钱去投资村里,开采铁矿回报乡亲,同时我也可以有所作为,名利双收,让老百姓为我树碑立传”。
最为搞笑的是,即便身陷囹圄并行将引颈之际,曾锦春念念不忘的还是没能实现自己的理想:用贪腐来的钱在自己和老婆唐国菊出生的村子建两个现代化农村,“要他们也为自己塑个像,留个碑文什么的,就可以流芳百世”。
古往今来,什么样的官员可以流芳百世呢?毫无疑义应该是那些品行高洁、卓有功勋者,没听说谁用贪腐来的钱“回报故里”就可以达此目的的。曾锦春难道真的昏聩和糊涂到如此地步,相信即便是臭名昭著的和珅,只要“投资村里”也可以流芳百世?
如果我们这样看曾锦春的话,显然是低估了这个一度在官场呼风唤雨、左右逢源的厉害角色。本人在为湖南省纪委撰写警示教育片《蜕变的权力》底本时,接触过相关材料,采访过与其密切相关的人员。种种细节表明,曾锦春其实有着极为强大的道德自信,这种道德自信成为他“流芳百世”的心理基础,乃至于受贿来者不拒,索贿理直气壮。
这种道德自信是什么呢?首先就是他畸形的价值坐标给出的一种判断。曾锦春作为一个正儿八经的大学毕业生,工作上“确实不错”。他在纪委书记的位子上查处150多个处级干部,交往和打击商人无数,眼见和了解到不少人一个晚上的花销就抵得上自己全年的工资收入。和他们相比,曾锦春自信德才绩都要胜出甚多,凭什么身为厅级干部的自己就不能拥有更多的金钱?与此同时,“无官不贪”、“无商不奸”成为了他的下意识,对“贪官”和“奸商”施以种种手段甚至索贿构陷,不仅无损他的道德观,甚至还在某种程度上迎合着底层民意,曲线达成某种社会公平。
其次来自他的私德理念。尽管手头有数千万的财产,但曾锦春家里却是很朴素的,“连用自来水都是非常节约的,洗完脸的水都要留着冲厕所,纸巾都要两面用”。他将舅舅的几个小孩都安排了工作,“因为他在我家最困难的时候帮助我家,我是爱憎分明、知恩图报的”。他虽然对行贿来者不拒,但于己有恩者例外,甚至为自己的情妇大谋好处也是为了兑现自己照顾好老领导的女儿的诺言(该情妇是老领导的女儿)。在曾锦春看来,自己在私德上是接近完美的,忠义双全。即便在身陷囹圄时,他的悔恨更多不是对于国家、组织和人民的辜负,而是私德上的欠缺,那就是对父母没有尽到孝心,他甚至将事发归咎于没在父亲病危时尽到一天孝,“是报应”。
再次是他对于民意的理解。尽管在郴州早已经恶名远扬,但曾锦春始终认为恨他的只是受过他打压的部分干部和商人,他自信并没有直接损害过普通老百姓。曾锦春的办公室门庭若市,虽然多是来寻求勾兑的官员和商人,但真正来反映问题的普通民众也为数不少,也确实有普通农民对这个纪委一把手倾诉过一两个小时,并且事后接到他亲自电话回复处理结果的。一次在省里开会,酒店服务员因工作疏忽要被开除,曾锦春于心不忍,主动将责任揽到自己身上。
正是基于如上理由,曾锦春可以在面临死刑之际仍然想着流芳百世,耿耿于怀于没能实现让人立碑的夙愿。“因为想着流芳百世,所以落得遗臭万年”,对曾锦春的这一总结确实颇具黑色幽默,就像他以纪委书记的身份成为反腐的警示材料一样黑色幽默。
讽刺和嘲笑业已落马并且命赴黄泉的曾锦春也许并没有太大的意义,有意义的应该是进一步追问如此身败名裂、劣迹斑斑的巨贪何以拥有“流芳百世”的道德自信,以及如果他不事发的话有没有实现此类愿望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