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搞一个如此学究化的标题,实在是因为要论述的是个宏大的主题。
正如大家所看到的那样,那个名叫药家鑫的大学生撞人并杀人一案开庭了,同样正如大家所看到的,这审判也被搞出了一曲“优秀秀”“下跪秀”和“媒体秀”。容易动感情的人,甚至会被那13张奖状、4份其校友同学和邻居的请愿书所打动,加之律师又给出了一个“激情杀人”的新说法,又辅之以“取消死刑”的人文观念。恍惚间,你要不产生置身大同世界的念头都对不起这个美好社会。
要我说,世界上最人文主义的要算是CCTV,从李刚门到药家鑫案,他们舍得将寸秒寸金的镜头大量提供给肇事一方,让他们争取尽可能多的同情分。当然,这“人文”是给予李刚和药家鑫这样背景微妙的人物的,至于那可怜的死者及其家属,大约因为死者长已矣,加之多是蜗居人家,要想找到大约很难罢,更何况车马费之类没有着落。
不过同样是杀人者,屠童的郑明生和在长沙东沌渡税务局爆破的刘赘衡却又没有得到下跪秀或者激情杀人、优秀奖状、请愿书的演出待遇。
至此,或许“很傻很天真”到如阿娇一般的人都能看懂了。所有的安排都不是无缘无故的,也不是前后一致的。有经验的老农民看牛马抬屁股就知道会拉什么屎,而善于观察的中国人一看媒体和官方人物一开口就知道最终剧情了。
就像当年酒后驾车撞死人的张金柱必须被“办成铁案”一样,如今没有撞死人但却砍死人的药家鑫多半会被法外开恩——尽管他犯罪的性质要比张金柱恶劣一百倍还不止。也尽管有关方面和人士给出的理由完全没有说服力。
稍微有点记性的人都知道最初的新闻披露是这样的:药家鑫对一个二岁半孩子的母亲残忍地砍了8刀;砍人后他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被抓后,药家鑫并没有供述自己撞伤人持刀杀人的犯罪事实,直到次日才交待。但是这一切到法庭审讯时,居然变成了8刀中有2刀是被杀者躲避所造成的,激情杀人,投案自首。
从法庭审判情况和官方媒体口径来看,几乎可以肯定,律师的说辞并非一厢情愿,它很可能能起着里应外合的作用。也就是说,药家鑫,这个开着轿车、带着长刀的“优秀大学生”很可能免于一死。而在中国的法制环境下,只要不是死刑,那么不用等二十年,又一条好汉即将重现江湖。
是的,我要说到郑明生了(至于杨佳我不说了,人民警察我是惹不起的,就连杀心横起的郑明生恐怕也不敢去惹他们,同样的理由,对零陵区法院的法官们开枪的朱军我也不去说了)。看上去都是杀人者,但药家鑫却是郑明生的因,而郑明生不过是药家鑫的果。
无疑,郑明生是死有余辜的,但他为什么要对完全无辜的花季儿童大开杀戒?刘赘衡为什么要对据说是完全清白的行长之子点燃炸药包?
当然有很多理由用来解释他们的疯狂行为,比如心理失衡啦,仇恨社会啦。我很想进一步追问:他们为什么仇恨社会?答案不是明摆着的嘛,那就是药家鑫们有表演的舞台,有为他们而准备好的一切有利解释,有可以为他们而屈伸的弹性的“人文”空间。而这些永远也不会为郑明生和刘赘衡们准备一丝半毫。
我不反对“为废除死刑树一个例子”,我甚至不反对“给这个年轻人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但是,我反对只将这样的废除与机会施与某一类人。因为这样的施与其实就是鼓励和怂恿甚至逼迫出新的郑明生与刘赘衡。
当然,我也知道我的反对毫无意义。我开始明白鲁迅的内心何以那么阴冷,何以“不惮于以最大的恶意来揣测中国人”。这个一个无比现实与势利的社会,所谓“比阳光更灿烂的公平”和“道德的血液”不仅欠缺现实基础,更缺乏制度保证——或许有的还是反向的保证。
其实又何止是中国,连美国都放弃了自由和公正、人道的旗帜,开始务实于自家的柴米油盐。那些可怜的利比亚的反政府军,也注定不可能还相信什么自由民主,被美国抛弃的他们琢磨更多的恐怕是,老子如此拼死拼活地打江山,还不就是为了建一个二代三代乃至无数代世世代代坐下去的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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