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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于南京大屠杀纪念日的感悟

(2010-12-13 16:21:46)
标签:

南京大屠杀

公民尊严

杂谈

分类: 边缘思想录

    南京大屠杀纪念日,让我们不仅牢记国耻,不忘死于敌国铁蹄下的同胞,同时也不要忘记那些死于自己人暴政与强权之下的同胞,不忘人类历史上那些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同类。只有当每个人作为国家组成部分的平等分子并且受到有尊严地对待时,我们才可能摆脱悲剧的、忧伤的命运。否则仅仅鸣钟警世是远远不够的。

 

    南京这座苦难深重的城市,不仅仅是日本人屠戮过,也被元军、清军、太平天国军队、湘军大肆砍杀、烧毁过,请一并为那些死于“自己人”之手的亡灵祷告。同样,还有更多的城市,譬如扬州,譬如北京,譬如成都……当然,也包括我所生活的长沙。忽必烈的部队曾经大肆屠城,杀死长沙及其附近居民21万余人。

    这些死于中国人之手的生命并不比那些死于外国人之手生命更不足轻重,所有的屠杀或者戕害(包括饿死)都应该有人来为之承担历史的责任和道义的谴责——如果无法审判的话。

 

    让活着的人得到更多的善待,不再生活在饥饿、恐慌以及战争的威胁之中。除了基督耶稣,任何人都无法死而复生。仅有一次的生命,要求做人的自由与尊严并不过分。国家保护而不是摧毁公民的权利、促进而不是损害公民受尊重是它的义务和意义所在。

 

    哪里有自由,哪里就是我的祖国。哪里有爱、阳光和正义,哪里就是我心灵的归依。

    祝福我的祖国,愿我配得上她的庇佑,也愿她配得上我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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