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人状告环球网和龙源期刊网侵权的两起网络维权官司均予以判决。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告均侵犯了作者魏剑美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获得报酬权等著作权,其中环球网赔偿1.1万元,龙源期刊网赔偿约2.2万元。
环球时报社属下的环球网未经本人授权即对本人长篇小说《步步为局》进行了10余万字的连载。龙源期刊网对本人大量文章实行了收费阅读,并将其中59篇文章汇编成“魏剑美专卖店”。本人代理律师先期就这59篇文章进行了起诉。在法院审理过程中,两被告都坚称没有侵权。
法院审理认为,两被告均对原告作品构成了侵权,并依法进行了判决,责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和予以经济赔偿。
当下,网络侵权和报刊非法转载且不支付任何报酬的现象十分严重,本人作品被多次严重侵权。就本人所知,随意转载且从未支付报酬的报刊就多达数十上百家。其中还包括《中国工商时报》这样的“国字号”报纸。有作者朋友气愤地说,在他们打电话去时,报社的人还居高临下地说:“你写文章不就是为了发表吗,现在给你发表就不错了。”这样高高在上的老爷姿态真是让人恶心。同样,《微型小说选刊》的陈永林也在本人要求该刊支付转载报酬时与本人发生争吵。该刊主编姚雪雪在与本人沟通后,承诺尽快支付,但几个月过去了,至今没见到该刊支付分文,仅就转载剽窃本人的文章一起刊登了一个致歉。而且还有ip地址为南昌的人在网上化名污蔑本人曾经写信吹捧陈永林如何如何了不起,称呼他为“陈老师”云云,还极其卑劣无耻地说我在学校谋求某某职务,幸亏有女生哭诉才没有让我谋官的企图得逞。办报刊的人无耻到这种地步,真的有点匪夷所思。
此外,不少书籍也任意选用作者作品,既不事先通知,也不事后寄送样书和稿费,有的甚至连作者名字都给去掉或者署名为“佚名”。
尤其是本人长篇小说《步步为局》出版后,先是盗版猖獗,再是网络随意转载。
说明:左边的两本为盗版,右为正版。
正版的《步步为局》为16开本,版权页标注出版日期为2009年2月,盗版商则改为32开本,出版日期为4月和2009年7月。其中一本盗版采用的版本是《步步为局》第二次印刷时的封面(封面上的小字已经改为黑色)。
有鉴于此,本人委托职业律师陈靖华先生全权代理本人的版权维权事宜。在先期的几起维权官司中,被告有的主动要求和解。而首先宣判的即是以上两起案子。
目前,陈律师已经在搜集资料和证据,预备起诉下一批侵权对象。有意联合共同维权的作家朋友,可以与本人或者陈律师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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