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完善网络举报制度
如今的“网络反腐”多数是网民自发行为,先是网上曝光某个官员的违法行为,引发众多网民“人肉搜索”和集体声讨,然后引起纪检监察部门重视,立案调查,最终按照法律法规处理相关官员。“表哥”杨达才、“黄叔”雷政富被撤职,遵循的就是这种模式,而且纪检监察部门的反映都很迅速,雷政富不雅视频曝光仅仅60多个小时就被撤职,这着实令网民兴奋,也给人们一种错觉,似乎这种“碰运气式”的“网络反腐”大有作为。
其实,只要认真分析起来,依靠搜索辨认官员服饰、手表、香烟等来反腐,很难常态化,况且某些网民的过激言行和网络暴力,涉嫌违法。网民自发式的“网络反腐”作为一种舆论监督形式,应在遵法守法基础上开展。当然,反腐败更需要官方制度的力量。纪检监察部门应该充分利用网络速度快、成本低、影响大的优势,加强网络舆论平台建设,特别是建立起完善的、规范化的网络举报制度,设立专门机构专门人员处理、反馈网络举报信息,并做好对网络举报人的保护工作,将时下网民自发为主的“网络反腐”变为纪检监察部门常态化、制度化的“网络反腐”,既可以引导网民理性监督各级官员,也有利于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反腐败的主渠道作用,提升“网络反腐”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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