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6-7
进入少女期的女儿,染习了不少同龄人的流行事物。
比如今天,女儿弄了一串印有周杰伦各种披头散发照片的小片片,挂在书包上。一向不能忍受“披头士”们隐藏在散乱发丛里颓废眼神的我,说实话,都不敢想像女儿怎么会买这种东西。
我对女儿说:“妈妈有一个同事叔叔,有一天大家都在电梯里时,电梯里放一周杰伦的广告,你猜这叔叔说什么?”
女儿好奇地问:“什么?”
“这叔叔说:‘我看见这小子,就恨不得踢他屁股,看人不好好看,这样;说话不好好说,这样;唱歌不好好唱,这样。这样一人居然也被炒成了明星,这都什么世道。他妈的。’”
讲完,我说:“你看,不是我一个人不喜欢周杰伦吧?你觉他好在哪儿?论长相、论气质,还不如你大哥二哥帅呢,还不如把他们的照片印成串挂起来呢。”
女儿说:“咳,我也不是喜欢他,我们同学都挂,我也随随大流而已,别让人觉得我各色。再说,大哥二哥再帅,也不能挂的。”
“为什么?”
“第一,侵权,大哥二哥又不是吃这碗饭的,怎么会让我挂着到处走?侵犯人家肖像权啊。第二,大哥二哥没身价,这周杰伦是有身价的人呢。”
“别逗了,还有身价,有什么身价?能比上大哥二哥的一半儿就不错了。”
女儿举起那串链抖抖,一本正经地说:“看,这就是身价啊,两块钱。大哥二哥当然没身价了,因为他们是无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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