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爱好,而且这个爱好是多年日积月累起来的一种习惯。比如说有的人爱喝酒、抽烟;有的人爱打牌、下棋;有的爱吃饭聚会、唱歌;有的就喜欢宅在家里看书、上网;有的就不喜欢在家里呆,找个借口出门遛狗,都要在街道上看会儿的热闹。
如果说一个人是单身的时候,这些爱好和习惯爱怎么折腾怎么折腾,因为除了你老爹老妈偶尔说你几句,和其他人根本没有半点关系。可是一个人一旦成为婚姻中的主角时,这些爱好和习惯,一定要向家庭和另一位主角做出让步,甚至是投降和牺牲。
这话说起来上嘴唇碰下嘴唇,非常简单,可真正做起来却太难了!谁见过哪个酒鬼会轻易放下自己手中的酒瓶子?哪个赌徒愿意从牌桌上主动离开?

所以说处理这些遗留在婚姻中的潜在危险是很需要技巧的。万一遇到对方恶习难改,你也总不能撂挑子不管,或者采取以恶制恶的手段吧。那样只会把事情越办越砸。
首先对方只要不是一个十恶不赦、油盐不进的混蛋,你就要让他(她)明白现在是咱两个人的事了,不能再像婚前那样信马由缰的生活了,如果你真的割舍不下那些近乎于陋习的爱好,那好吧,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咱们也来个约法三章,先君子,后小人,把丑话说到前面,不是不让你玩,可凡事都有个度,每个月可以让你疯狂那么几次,但主要精力绝对要放在我和家庭身上。这其实就像是商业谈判,既要让对方有利可图,同时更要承担一定的风险和责任。这样的条件不算苛刻,一般人都是能接受的。
我有一朋友经常在我们面前抱怨说他老婆太厉害,规定晚上必须要在十二点以前回家,如果晚点迟到了,那啥也别解释了,放二百块钱在茶几上。所以那哥们每天晚上都跟灰姑娘一样,一看时间快到了,就发了疯的往回跑。记得那时这哥们的工资不高,经常被老婆罚的在外面借钱交罚款。可是这哥们太喜欢玩,老是超时,所以长期在外举债度日,往往一个月干下来还赔球子了,最后一气之下,做起了生意,结果还把生意干得风生水起的。虽说在后来的岁月里这哥们的罚款还继续交着,据说还涨价了,但两个人的日子却越过越好了。这里不能不说他老婆用心良苦啊。
其实只要两口子能认认真真的制定个计划,比如说有好电影上映了,咱俩一定要去看,每个礼拜最少要在一起吃三顿晚饭,每个周末要在你父母家呆一天,然后去我父母那里看看,每年咱俩最起码要出远门旅游一次,要记住对方的生日和咱们的结婚纪念日......好吧,剩下的时间属于你自己,由你支配。这时你把心里的算盘珠子一拔拉,两眼一转一合计,挺划算的,成交!
我想如果婚姻里的人都能做到以上几点的话,本着有事好商量、有话好好说的原则,不幸福也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