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一个“几家欢乐几家愁”的日子。上午接到朋友打来的电话向我报喜,说他丈母娘头天夜里报销了!我只能随声附和:“死得其所,死得其所,早死比晚死好,早死早托生,届时我们要化悲痛为酒量,好好地痛饮几杯!以寄托对你丈母娘的哀思。”
这边我朋友开始料理他丈母娘的后事,那边我还要去参加一个非常特殊的婚礼。为何说特殊呢?因为我昨天身兼数职:1、媒婆;2、司仪;3、摄影;4、伴郎。前三个职务都好办,凑合凑合就能对付,就是伴郎这个角色我已是有很多年没有领衔主演过了。不过我是一个有困难要上,没困难制造困难都要上的人。当接受这项任务时,我嘴上客气地推托着,可心里一横,拿起酒瓶子就跟着新郎新娘挨桌转悠,一个个敬酒。

一般来说,当伴郎一要帅,二要酒量大。我二者结合应该是二八开,长相有点二,酒量绝对的八格牙路,同时担任两场伴郎应该不在话下。就在我准备用自己的酒量来一次本色表演的时候,没想到新郎根本就没给我这个机会,他是扛着大旗到处跑,逢人必敬,杯杯见底,把我的活全抢着干完了,压根没我什么事,我只剩下倒酒的份了,看得我又急又馋,当时真想拉着新郎大喊一声:大哥,不带这样子的!可转念一想,谁让我是媒人呢?谁让大哥单身了这么多年的呢?猴急是能看得出来的!
一对新人在婚宴敬酒过程当中,我始终没能替新郎挡一杯酒,有点小小的遗憾,倒是最后新郎新娘挨我而坐,把我灌得七荤八素的。
大哥大姐是在我极力撮合之下见面的,没曾想两人一见面竟成了“王八看绿豆,对上眼了”,没办法这就是缘分,我在不久前写的博客《五百年前五百年后都是一家的大哥大姐》对他们有详尽的描述,从他俩相识到结合,前后也就有两个月的时间,这也算是闪婚族吧。
昨天大哥的妹妹还埋怨我咋没把他俩早早介绍认识呢?我说怎么,他俩还准备生的大胖小子?
估计这对干柴烈火昨晚把激情燃烧了一整夜,今早大哥走路恐怕都要扶着墙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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