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翰烽:本溪纪委查办的这个商人背后有何蹊跷?
(2017-05-24 12:41:19)分类: 法治视点 |
碧翰烽:本溪纪委查办的这个商人背后有何蹊跷?
据民主与法制社记者李晓磊近日报道 今年4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异地再审3年后,辽宁本溪商人高广友犯贪污、挪用公款及逃税罪一案在辽宁锦州监狱再审开庭。因追讨胜诉债权,法庭上“被党员”、“被干部”的商人高广友重回公众视野。
2012年,辽宁本溪商人高广友,被当地法院以逃税罪、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判处无期徒刑。2014年,最高法指令天津高院再审此案。
据记者报道,高广友是因为讨要千万欠款被纪委带走的。2000年,他先将旅游局和下属5个单位起诉至本溪中院,该院判决被告支付给高广友的公司387万余元工程款及利息。2002年,又将本溪市建委起诉到本溪中院,追讨其拖欠的500余万元欠款,公司再次胜诉。但胜诉后,这些欠款单位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判决。
直到2008年12月1日,高广友只得向辽宁高院提出提级执行申请,辽宁高院指令丹东市中级法院执行此案。很快,本溪市建委的欠款陆续到位。但法院正准备去本溪市旅游局执行时,2010年8月22日,高广友突遭举报被纪委带走。此后,旅游局欠下的款项也化为泡影。
记者调查发现,一个个离奇的事情发生了:一是本溪市纪委迅速成立“8·22专案组”,但高广友家属说:“高并非党员身份,不知道为何是纪委成立专案组。”
二是他的另一家公司的10余名职工,也被专案组押至本溪市纪委办案基地——富华楼。
三是这位原本只有小学三年文化程度的农民,被带走16个月后,成了一名“中共党员”、“中专毕业生”、“国家干部”。关于高广友的“国家干部”身份,记者经多方查询,没找到本溪市委组织部等单位对该身份的证明。
这让我想起当年湖南郴州原纪委书记曾锦春的荒唐“杰作”,也就是“双规民营企业家”。面对这样一起扑朔迷离的案件,只希望能够还原四个方面的真相,否则实在让人不寒而栗:
1:纪委的角色能否经得起推敲?不知道在这起案件当中,本溪纪委究竟扮演了怎样的角色?怎么会把一个专案办到了一个普通商人身上?
一般来说,民营商人要想进入纪委的视野,大多是因为查办贪官的案子所引起的,因为有商人涉嫌行贿,或者官商勾结之类的。可是据记者报道来看,此案当中的高广友商人,似乎没有牵扯到与任何官员的利益勾连。
这就有点让人不解了,难道纪委办案可以随心所欲,想查谁就查谁。就目前的情形来看,纪委应该有一个恰当的解释才行。
2:旅游局举报了,钱该不该还?另外,在这起案件当中,那个旅游局扮演了怎样的角色?难道只是一个举报者,他们所欠的工程款究竟是不是真实的?为什么可以不履行法院的判决?这其中有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或交易?难道说因为举报了,就可以不还钱了吗?还是说这笔欠款根本就不存在。
3:被党员被干部是不是编造的?还有,关于高的党员、干部、中专学历等身份,究竟是不是编造的?这得有一个说法。或者根本就只是一个笑话?想怎么编就怎么编?
4:遗憾在于,也许只是一个经济纠纷,为何弄得如此境地?这其中所揭示的官与商的关系,市场经济的一些尴尬,以及我们对于企业、对于市场、对于人格的敬畏,还存在多大问题,留给我们法治方面的反思有多沉重。
希望当地能够给出一个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