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为何管不好自己住的小区?
(2015-03-30 10:3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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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业主道德方面 |
分类: 社会观察 |
今天的中国,随着城市社区化,以及住宅的小区化,我们在城市的人都被划入了一个个的居民小区。在这样的居民小区里,我们可能很多人互相之间是熟不相识,但却往往避不了越来越多的烦恼和纠纷。
比如房子漏水没人管、卫生没人打扫、治安得不到保障、电梯故障频频、房产证拿不到手、暖气不热……住户多次和物业公司发生冲突,矛盾纠纷不断,令人十分忧虑。
不过,最近,陪同几位记者去了湖南省石门县,这是个山区县。境内壶瓶山为湖南省第一高峰,有“湖南屋脊”之称。
我们走进全国文明村镇石门县城楚江镇观山社区天鹅小区,这是个老旧小区,属于乡企局下属供销公司宿舍,住有62户居民。这些年,他们围绕“平安小区”做文章,拆除了多年来没有解决的6间违章建筑,安装了监控探头8个,改造了下水道、门卫室和自动门,彻底扭转了过去“脏乱差”和无人管理的局面。虽说小区档次不高,但给人的感觉却十分清新、清爽。
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陈汉武是县司法局退休职工,他十分热心,又十分健谈。他说,小区业主委员会有6人,不拿一分钱工资,专门为业主提供服务。小区每户年收取物业费300元,停车费600元,只聘请了一个门卫,既负责保安,又负责卫生保洁,月工资1500元。
陈汉武说,最让他自豪的是,他们小区专门开了个“道德堂”,每天定期播放道德方面的讲座,还收集了不少有关道德方面的书籍,每天都有不少居民造访。他还总结了“四好”、“三理”,以作为他们小区的基本理念和道德。“四好”,即一意一念存好心、一言一语说好话、一举一动行好事、一生一世做好人;“三理”,即树立正念存天理,口说爱语讲道理,身行善事尽情理。
他说,“搞小区建设时,业主们相当积极,做到了人人参与,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在小区的公开栏上,我们发现,小区内捐款的有7户,捐物(电视、桌椅、饮水机等)的有8户,搞义工服务的有7户,一般都在2-15天左右,还要从事卫生打扫、墙面刷新的。
在石门,我们还参观了类似的更多小区。据当地官员介绍,象这样的小区创建,他们已经开展了4年多。看到这样的小区,我是深有感慨。不拿一分钱,人人出力,人人参与,这种局面的形成其实很不容易。
记得有一位媒体人跟我讲过一件真事,说是某小区很多业主向报社投诉,说是业主委员会不负责任,要罢免重选。这位媒体人后来帮他们出面,推动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结果总是因为参会的人数不够,只得作罢。最后他就组织一户一户上门,通知他们参加业主大会,可最终选出来的结果让这位媒体人哭笑不得,因为仍然是原来的几位业主委员会成员当选。他问为什么,有业主说,我们只认识他们呀。据媒体人后来了解,小区的问题仍然没有解决,投诉上访的事还在发生。
后来这位媒体人感叹,中国人自治意识还很不够,除非事情发生到自己头上不可收拾,对于公共的事务往往漠不关心,就连自己住的小区,如果真有什么问题,更多的也恐怕只是抱怨、牢骚,很少有人会去想,我可以为之做些什么,只是希望有人来帮他做些什么。
从这些问题上来反思,关于居民小区的管理,需要解决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自治意识的问题。比如在实践中,小区业主大会一般都是由少数热心业主自发筹备,筹备工作中发生的交通费、印务费、组织活动费往往由筹备者自行承担。而业委会成员大多没有报酬,有时还会遭到部分业主的质疑,这使大家的积极性严重受挫。久而久之,愿意参与的人越来越少。
如果说不给你一分钱,只是要从你的小区开始,管好自己的言行,再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服务,参与一些公共方面的管理,你能做得到吗?毕竟,我们的平安,就是从自己住的小区我们的家开始的。
二是法治方面存在不足。关于物业管理方面的法规是有的,可是落实起来很困难。比如街道、社区、房管的监管职责落实不到位,还有居民小区的首期物业由开发商指定的问题比较突出,业委会选举太难等。
三是一些腐败问题留下的隐患不容忽视。不少开发商以暴利为最高目的,在房屋质量、规划落实、安全防范设施、产权办证等方面不严格执行,存在突出问题,可是与此相关的住建、规划、房管等部门往往是乱作为、不作为,对这些违法违规现象视而不见,使得留下矛盾隐患。这种问题在新建的居民小区显得越来越突出,急待引起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