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翰烽:省部级贪官减刑假释的神通广大从何而来?
(2013-02-21 10: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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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正我要法院煤老板所说杂谈 |
分类: 反腐倡廉 |
山西省相关部门人士表示,网传《山西省前副书记侯伍杰出狱回家,当地官员富豪列队欢迎》一文内容虚假。据称,侯伍杰前年出狱后在北京的儿子家中休息了几天,其间没有山西的领导干部及煤老板去看望。2011年10月21日,侯伍杰三儿子开车将侯伍杰接回太原家中,所以不存在网文所说“当地官员和煤老板及名流富商们,争相迎接贪官‘荣归故里’,犹如英雄凯旋。”(中广网2月19日)
不管列队欢迎是否属实,但有一点,贪官们的假释却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焦点。
侯伍杰从2006年9月18日宣判后,到2011年10月被假释出狱,时间只有5年,并不足11年刑期的一半。而这里面还包括法院合议裁定同意假释的时间,因为办理假释,首先要监狱打报告,交给法院后还要审查裁定,这个也需要一定时间。
但一位律师向早报记者解释称,从刑拘到宣判之间的羁押时间也可折抵为刑期。他还表示,从时间上推算,侯的假释大概是法律的最快速度了,“简直是把法律用到极点了”,在满足假释的刑期条件后,就立即假释。
这些年,普通民众大多有一个印象:贪官减刑、假释多。有资料称,全国目前在押犯每年有二至三成可获减刑,但同为在押的贪腐高官获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的人数要大大高于该比例(《山西晚报》2011年5月17日)。全国判刑的省部级官员共计100多人,除了个别判处死刑者外,服刑者大多数都获得了减刑、假释和保外就医(《长江日报》 2012年4月16日)。广东省江门市原副市长林崇中因受贿罪被判处10年有期徒刑,却一天牢没坐,还在审理期间就花了不到10万元钱,办好了“保外就医”。因受贿和贪污而被判刑5年的潮州市原市政府副秘书长刘益民,同样在不符合条件下成功“保外”。对此,我们只能叹息某些贪官神通广大。再对照《刑法》八十一条,不少贪官的刑期只执行一半,恐怕就要成为一个潜规则了。
面对如此现实,我们不得不追问,在减刑、假释方面,这些省部级贪官们的神通广大到底从何而来?他们已经锒铛入狱,手中的权力已经被剥夺,贪污受贿的财产被没收,可以说是“要权没权”、“要钱没钱”。
难道说,这些贪官们进了监狱,个个都能表现极其良好,个个都有立功表现,个个都有疾病缠身。然而,事实的确如此,这些贪官们就是凭着“立功”、“悔改表现”以及“不致危害社会”、“身体有病”等原因,就是纷纷获得了减刑、假释。
那就让我们有些费解,为什么到了监狱,我们的老百姓也不如贪官们的素质,也不如他们的表现。其实,归根到底,这里面还是存在潜规则的问题。还是有“人”在活动,有“钱”在作用,近些年来一些地方监狱部门曝光的腐败问题,足以说明了这一点。
那么贪官们的神通从何而来呢?还是来源于其在任时结下的“人脉”和“钱脉”,培养提拔的官员,照顾招呼的商人,以及享受了荫庇的亲友们。权力的确是一个好东西,其产生的力量与能源实在强大得很。而还有一个公开的秘密就在于,一些贪官们入狱之时,表现得十分“义气”,没有咬出更多的官员,实际上保护了一些大权在握的官员,从而得以让他们能迅速获得新生,并能给家庭带来更多更大的照顾,以一人之牺牲换取整个集团的利益。
因此,面对每一起贪官们的减刑、假释,完全可以深入调查其背后,究竟有没有什么交易?
可以说,官员的权力是无处不在,从在任,到卸任。而当贪官们用着权力纷纷获得减刑、假释之后,其对于社会的危害究竟有多大?恐怕没有一个准确的东西可以计量。但我们知道,这个社会的起码公平正义,这个政治的起码廉洁清明,是进一步在大大折扣。
培根说,“一次不公正的判决,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然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而我要说,“一次不可思议的减刑、假释,尤其是对贪官,其恶果早已超过了不公正的判决。因为它已经不止是毁坏法律,污染水源,还是毁坏我们守卫法律的防线——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