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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翰烽:群死群伤交通事故频发的根源在于“罚款成瘾”!

(2012-09-02 08:52:46)
标签:

三门峡

宋体

交通事故

连霍高速公路

群死群伤

杂谈

分类: 法治视点

中新网三门峡831日电(吴扬 张丽) 今天上午9时左右,连霍高速公路三门峡784公里南半幅唐沟大桥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型营运客车豫M15260失控冲下大桥,栽进20多米的深沟。三门峡市官方发布消息称,此次事故造成9人死亡,16人受伤。

事故指挥通报称,该事故车辆核载29人,实载27人,当场死亡8人,1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受伤16人,2人无伤。

近些年来,我国道路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且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一起比一起触目惊心。

就拿最近来说,也是事故频频,仅仅是媒体给予极大关注的就不少,何况还有一些零星死于车祸的人们。

就在826日那一天,延安特大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四川一辆面包车12人死亡。惨剧频频发生,何以让人心安?

可是面对这些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我们的一些所谓专家,还有官方,从来很少在主观上找原因,而是千方百计想要论证我们群死群伤事故的根源在于卧铺客车。而且用了一大堆数据。

对此,我觉得十分荒唐,至少有几点值得推敲:一是卧铺车已经运行那么多年,为何在近期才出现如此多的事故?二是车祸总数之中,卧铺车的交通事故几率到底有多少?能够占到多大比率呢?三是我们的货车,以及一些高级小车,也是频频肇事,是不是也要把车祸的责任归究于他们。

曾经有位从事交通管理的领导说过,现在统计发布的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是有很多水分的,至少瞒报了一两倍左右,因为在安全事故的考核上,有一个控制指标,哪个地方超过了,是要被一票否决的,所以,除了那些影响极大的交通事故,许多零星死亡的人,是没有上报和统计的。

想想这里,我们再来看看交通事故的死亡真实人数,究竟有多大?究竟有多恐惧?

因此,真正要反思车祸频频的原因,还得从我们的政府部门开始。也就是说,我们现在的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理念出了问题,他们的主要出发点恐怕不是为了预防和减少事故,至少工作的重心不是如此,他们的重心是如何多罚款,多创收。我这里并不是危言耸听,至少在工作的实际表现中就是如此。

首先,不少地方的交通、交警部门几乎都直接或变相地下达了罚款任务,这个完全可以去进行暗访调查。有的地方甚至推出了“罚款套餐”,作为改革前沿的深圳把罚款与高科技紧密结合起来,仅仅一条北环大道,一天的罚款总额近百万元,一年就能收入罚款3亿元。

其次,再来看看我们的超载车辆,几乎到处横行霸道,所以常常有专家和官方推定,我们的大桥或公路出事不是施工质量问题,而是超载问题。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全国交通、交警部门设立了那么多的超载超限检查站,究竟是干什么的?是为了罚款创收,还是为了减少超载超限违法行为。如果是为了控制超载超限,完全可以不用搞罚款的手段,就是直接卸载或是改变车型等等。

所以曾经有人说,国家设立超载超限检查站,以及加大对超载超限的打击力度,结果是超载超限违法行为没有得到控制,道路破损也是相当严重,并且是愈演愈烈,真正得到好处的就是养了那么一大帮检查的人员。

另外,针对其它的交通违法行为,我们的主管部门反思过没有,你究竟尽到了多少责任?是不是罚了一点款,就从轻发落了。那些驾驶上的恶劣行为和不文明行为,为什么在中国就表现得如此明显?比如超速问题,比如人行横道减速慢行问题,比如乱插队现象,我们是不是把过多的精力都盯到了创收上,那些真正要做的基础工作,究竟做了多少?关于超速,就是装个摄像头,等着收钱就行了,为什么不能有更严厉的手段,不用罚款行不行。

因此,在交通事故的追责问题上,必须要从根上予以解决,不要总是去讲什么客观问题,说什么车辆等等,关键的问题仍然在于我们的职能部门,是不是摆正了工作理念,是不是规范了执法行为,是不是尽到了工作职责,是不是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摆在第一位,还是把部门的创收利益放在第一位,以致于罚款成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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