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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戒权”不应是“戒尺打手心”

(2021-01-15 17:24:58)
标签:

体罚

分类: 时评
2021年1月15日梅州日报       
钱夙伟
“惩戒权”不应是“戒尺打手心”
         1月12日,网上有视频称“武汉一小学教师惩戒学生用尺击打学生手心”。对此,1月13日,湖北武汉市江汉区教育局在官方微博发布情况通报称,目前,已责成北湖小学对涉事老师进行停课反省处理,并向学生和家长致歉。(1月13日中国新闻网)
       现在,把“惩戒权”还给老师,已是普遍的共识,不少地方也已经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玉不雕不成器,树不修不成材”,于学生的健康成长,适当、适度的“惩戒”从来都是不可或缺的。尤其是面对校园欺凌的多发,“戒尺进入课堂”已经是势在必行。
       但所谓“戒尺”只是“惩戒权”的一种比喻,却不料,这位老师真的“戒尺进入课堂”,而且真的用戒尺“惩戒”学生。显然,这位老师是把体罚,当成了老师对学生的“惩戒”。实际上,“惩戒”应该建立在爱护、关心,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基础之上。而动辄对学生施以处罚甚至体罚,体现了教育上的简单化、粗糙化。这种缺乏人性化的“惩戒”,除了有害健康甚至威胁生命安全,也必然引起学生的反感,甚至造成老师和学生的对立,其效果必然适得其反。
       且不说老师没有如此惩罚学生的权力,处罚即使于成人,也只是手段,目的是为了让人改正错误。而体罚“惩戒”,除了有侵犯学生人身权利之嫌,其更恶劣的影响还在于有可能颠覆学生的价值观,如果今后他们也像老师那样,以为凭借“权力”就可以折磨别人而不顾别人感受,该是多么可悲。
       时下有老师动辄以处罚甚至体罚代替批评教育,使老师的教育和管理冷漠化,师生关系庸俗化。在这样一种氛围里,当然不可能取得好的教育效果。一味靠体罚来“驯服”学生,不仅背离了“惩戒”本意,也有悖以人为本的教育宗旨。时代日益多元开放,这对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需从提高教育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抓起,跟上新时代的教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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