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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处“螃蟹绑大绳”应成市场监管常态

(2021-01-07 18:47:23)
标签:

螃蟹

消费者权益

分类: 时评
查处“螃蟹绑大绳”应成市场监管常态
2021年01月07日珠海特区报
钱夙伟
查处“螃蟹绑大绳”应成市场监管常态
  春节临近,水产品销量逐渐增大,为了防止“螃蟹绑大绳”等市场乱象回潮,维护消费者权益,5日上午,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开展了水产品称重专项检查。执法人员表示,针对螃蟹过度捆绑、塑料袋占重高、短斤少两等问题,从2019年9月开始,市场监管部门就开展了水产品称重行为专项整治,对所有水产品提倡“裸称”,并明确要求螃蟹捆扎绳的重量不能超过螃蟹自重的5%。截至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经立案查处134宗水产品称重违法行为,罚没款16.2万元。(1月6日厦门电视台)
  本来,螃蟹绑绳这一做法并非毫无道理,螃蟹攻击性较强,供应商在螃蟹捕捞上来以后就绑以绳子,是出于安全考虑,防止运输和售卖过程中对人造成伤害,也防止螃蟹自相残杀。另外,早年传统物流无法保证螃蟹在运输过程中的存活率,使用吸水性强的绳进行捆绑能够降低运输损耗。但这一传统做法,到现在已经完全变了味,被用作暴利之道。
  “五两螃蟹三两绳”,以此从消费者头上赚取不义之财,已是多年来的“行规”。每年螃蟹销售季节,都见螃蟹被“五花大绑”,让消费者怨声载道。根据有关规定,捆绑螃蟹的绳不得超过自重的5%。但市场上看到的,都远远超过了这个规定。长期以来,这种现象得不到有效治理,折射出有关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这当中的一个主要原因,或因类似违法行为已是普遍现象而“法不责众”,因此更让经营户有恃无恐,以至对“螃蟹绑大绳”的整治,成了市场监管的“老大难”现象。
  显然,“螃蟹绑大绳”不能放任自流,否则不仅侵害消费者权益,还让法律失去威慑力,危害法律的公正和公平。因此,整治“螃蟹绑大绳”并非小事,相关管理部门必须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把工作做好做细,真正落实市场监管常态化,敢于担当、敢于作为,有法必依、有违必罚,如此,市场环境才会得到改善,人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就会越来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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