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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夙伟

“听说过认养古树、认养动物,如今文物建筑也能认养了?”近日,有10家企业和集体与10处文物建筑所有人在山西省高平市签订《文物建筑认养协议》。据悉,在山西省文物局发布的山西省文物建筑认养推介项目名单中,全省有近300处文物建筑可供社会认养。(11月4日《人民日报》)
因为失之于维修和保护,许多地区有不少文物建筑或已经毁灭,或正在毁灭之中。“文物是民族历史不可替代的象征与见证,承载着珍贵的历史信息,一旦被毁就不可逆转”。可以说,文物保护刻不容缓。
实际上,目前受制于经费,公共财政乏力,文物没有有效和及时保护,在不少地区普遍存在,尤其是文物分布较多,同时财力又难以保证的地区,情况更加突出。在这种情况下,通过文物“认养”,筹措社会资金,为解决文保资金来源拓宽了新的渠道。
一方面,可减轻相关部门文保资金压力,同时让更多文物得到妥善修葺与保护。另一方面,许多文保热心人士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也具有文物保护相关经验,政府文物相关办法的出台,极大地释放了民间对于文物保护的热情。
当然,对于认养者来说也不会白白付出,按照规定,政府允许认养者在文物建筑周边可利用的发展用地范围内,依法依规适度开展相应的建设或经营活动。认养者在经过绩效评估后,可由当地政府根据评估结果给予适当补助。部分符合条件认养者可以终身免费参观山西全省文博单位、文物修复中心或文物景点。这些规定,有助于调动认养者的积极性,从而激励更多的人加入到文物认养行列。
不仅如此,文物认养之后,对文物“活起来”有更深层意义。一位认养者表示,“我们正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政府的指导下设计我们的保护计划。未来,这里可能会成为我们的一处研学基地,让大家通过参观,了解山西地区的古建筑,了解山西的历史、文化。”这既让文物保护落到实处,也实现了文物价值的最大化。因此,认养文物是文物保护的多赢之举,值得在全国各地普遍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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