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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时评 |
钱夙伟

在地铁车厢内躺卧、踩踏座椅、吃东西、吸烟、无故滞留等不文明行为,将会受到处罚。记者从厦门轨道集团获悉,8月底厦门地铁执法人员已根据《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对不文明行为开出首批罚单。(9月12日《厦门晚报》)
众所周知,乘坐地铁,应该遵守公序良俗。但近年来,各地地铁几乎都出现过“把地铁车厢当家,在车厢内吃喝拉撒睡”的事件。其中如上海地铁“凤爪女”,更堪称尤其出格的极端个案。地铁不文明行为层出不穷,很大程度上是除了发生打架斗殴等违法事件,类似“凤爪女”这样的“奇葩行为”,虽然受到周围乘客的道德谴责,却并未受到相应处罚。而这无异一种纵容,也正因此,“有样学样”者不乏其人。
实际上,对于文明乘坐地铁,地铁乘客守则有十分具体的规定,比如,乘客应当自觉保持车站、车厢的文明卫生。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便溺、吐口香糖、乱扔废弃物、乱写乱画;禁止携带宠物乘车(警犬、导盲犬除外);禁止大声喧哗或者弹奏乐器、播放音乐等;不得踩踏车站和车厢内的座席。而现在的问题是,这一规定形同一纸空文,也因此让不文明乘客有恃无恐。
对此,地铁方面的理由是“并无强制执法权”,但其实并非因此就只能“束手无策”。比如按照相关规定,违反乘客守则的,运营单位有权采取制止、劝离或者拒绝提供服务;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依法移送交通部门或者公安部门处理。据此,地铁方面即使没有处罚权,也可以取证,提供给有关执法管理部门。至少,也可以将违反地铁乘客守则的乘客“劝离”出地铁。无疑,制止不文明行为,是地铁的职责,也是地铁管理的应有之义。不文明乘地铁折射出的,不过是地铁方面的不作为。
这方面,现在厦门地铁的首批18张罚单,为地铁的执法管理,做了一个良好的示范。比如,根据2月1日起施行的《厦门经济特区轨道交通条例》的授权,厦门轨道集团正式成立了厦门地铁执法队,这样,对影响轨道交通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行为,地铁有了处罚权。与此同时,地铁执法队又敢于“亮剑”,把地铁执法落到了实处。
应该承认,不文明乘地铁,固然是因为“积习难改”,但缺乏约束,也是一个主要的原因。文明是一种素养的体现,遵守文明规范,既要靠自律,但更要靠外在的约束。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劝阻和有力地制止,向善向美之心需要引导,需要鼓励,当造福公众的地铁建设还在加快推进,地铁的文明氛围将让乘客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因此也将大大推进建设文明社会的进程。从这个角度,厦门地铁“亮剑”更有着深层次的意义,值得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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