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3日中国人口报
钱夙伟
市民政局近日正式发布《北京市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管理办法》,在补贴标准方面,机构收住失能老年人、失智、残障老年人的补贴标准均有所提高。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强调,本次针对机构收住失智老年人的补贴从原来每床每月500元提高到700元,也是在传递一个信号:政府鼓励养老机构收住失能失智老年人,今后将会有更多的养老机构愿意涉足这一个专业性要求较高的领域,从而帮助解决家庭在失智老人照顾方面的困境。
统计显示,截至2017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有2.41亿人,占总人口17.3%,据全国老龄办公布的数据,我国从1999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至2017年的18年间,老年人口数净增1.1亿。随着老龄化速度加快,失智老人增加,失智老人的照护缺失问题十分突出。失智老人走失事件的不时发生,不仅给老人自己带来痛苦甚至危及生命安全,于老人的家庭也将因此心力交瘁。而寻找救援的社会成本,更是无法计算。
如何照护好失智老人,显然是一个紧迫的现实问题。
瞻养照顾老人,本来是子女应尽的义务,但失智老人往往需要全天候的照护,这对于许多家庭来说确实有着相当的现实困难。养老机构显然有收住失智老人的条件,但收住失智老人同样存在成本高,责任重的问题,因此一些养老机构缺乏积极性,或是开出的价格太高,使得失智老人家庭难以承受。
人口老龄化是贯穿我国21世纪的基本国情。应对人口老龄化任务重,人口老龄化带来的风险和挑战不容小觑。这其中,失智老人的照料护理尤其不能回避。针对现在失智老人照护的困境,对养老机构收住失智老人给予政策倾斜,提高政府补贴标准,确实是一个好办法,从中既体现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政府职能,让失智老人能得到更好的照护,从而帮助家庭解决失智老人照顾方面的困境,也有利于养老机构更好地发挥自己的功能,乃至推动社会养老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对养老机构收住失智老人增加政府补贴,值得各地借鉴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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