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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何以遇冷

(2018-08-24 17:41:42)
标签:

养老

分类: 时评
“以房养老”何以遇冷
2018-08-24潮州日报
钱夙伟
“以房养老”何以遇冷
  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扩大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开展范围的通知》,从今年8月起,要把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以房养老”)推广至全国范围。早在2014年,广州就是国内“以房养老”的首批试点城市。四年来,仅23户33位老人选择以房养老;另有4户老人,正在走相关程序。这些老人最年长的85岁,最年轻的61岁。选择以房养老的老年人不多,保险公司的积极性也不高,试点4年,全国仅有一家。(8月23日《广州日报》)
  所谓“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即保险版“以房养老”,就是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之后,保险公司将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当时的保监会曾这样评价“以房养老”:以房养老使老年人的房子由“死钱”变成了“活钱”,满足了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和“增加养老收入”的两大核心养老需求。同时,有效提高了老年人的可支配收入,显著改善了退休生活质量。
  对此北京地区以房养老的首单投保者——康先生与马女士夫妇可以佐证。康先生夫妇是失独家庭,退休金加起来有7000多元,参与以房养老以后,每月从保险公司领到9000多元,“手里的钱松快多了,可以考虑以前敢想但是不敢做的了。”除了可以多出去看看,“家里的电器、手机、iPad、电脑都是新换的,我们想让晚年生活质量更高点儿。”
  但这于许多老人很难复制。目前“养儿防老”的传统观念依然是社会主流,绝大多数老人希望把房子留给孩子。而房子的产权还可能涉及子女,并非老人可以做主。而以房养老产品设计复杂、风险分散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国大中城市的房价则波动较大,对于保险公司而言属于微利经营,无法调动保险公司参与的积极性。
  有专家指出,“以房养老”牵涉到金融业、社会保障、房地产等多个行业,同时还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相关政策的执行不仅需要顶层设计、统筹规划,更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认知。但试点以来,这诸多方面却并无多少进展,甚至直到现在,“很多人对这种新的养老方式还不是很了解”。在这样的情况下,银保监会决定将“以房养老”扩大到全国范围开展,是期望“在发展中解决问题”,但显然,关键在于“解决问题”,否则,推广到全国不难,但要在全国热起来,恐怕并不容乐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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