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夙伟
近日,福州市下发了《学生信用管理制度(试行)》,要求市学校(含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中学、市属高校)应为18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建立信用评价档案,记录学生学习诚信状况、经济诚信状况、生活诚信状况和关于诚信的突出正面信息及违规违纪等负面信息等。(1月11日《人民日报》)
建立诚信档案,包括“诚信的突出正面信息”和
“违规违纪等负面信息”,都要记入档案,学校在学生评先评优、奖学金发放、毕业升学、免试保送、推荐工作等方面要考量学生诚信表现,并作为重要考察条件,这样的挂钩,有着明确的导向性,将对学生诚实守信产生激励的作用,对于诚信缺失的行为也有着足够的威慑力。构建诚信社会应从学校开始,建立学生诚信档案势在必行。
值得注意的是,档案固然应当忠实地记录学生的表现,以体现警戒和激励的作用,但是,于一个成长中的学生,档案应当是善意的,主要起到激励向上的作用,记录基本上应是正面的,尤其是“违规违纪等负面信息”,应该是粗线条的,恪守宜粗不宜细的原则。否则,一些轻微的“违规违纪”如果也要详细记录而且“伴随一生”,显然是残酷的压力。
实际上,着眼于惩戒的档案记录,不一定会让学生循规蹈矩,甚至可能适得其反,反而不利于学生的成长。因为有“污点在身”,造成精神上的压抑、自卑,将影响学生的自信和对美好未来的追求。而如果因为反正已经被记进档案,就此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理,几近于在加速学生的下滑。
显然,建立学生档案,固然要让学生感受到诚信档案的约束,更要让学生更多地感受到来自学校和老师的亲切而温暖的有如春风化雨般的感染和教化,诚信档案应当成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与管理的抓手,激励老师孜孜不倦地做艰苦的教育引导,于潜移默化中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提升诚信守信的品德,从而实现让每个学生都品学兼优的教育目的。
建学生诚信档案重在引导
近日,福州市下发了《学生信用管理制度(试行)》,要求市学校(含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中学、市属高校)应为18周岁以上的在校学生建立信用评价档案,记录学生学习诚信状况、经济诚信状况、生活诚信状况和关于诚信的突出正面信息及违规违纪等负面信息等。(《人民日报》)
建立学生档案,固然要让学生感受到诚信档案的约束,但更要让学生更多地感受到来自学校和老师亲切而温暖的感染和教化,诚信档案应当成为进一步加强学生教育与管理的抓手,激励老师于潜移默化中去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提升诚信守信的品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