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常回家看看”最好别打官司

(2017-05-02 17:36:21)
标签:

常回家看看

分类: 时评
2017年5月2日 呼和浩特晚报        
钱夙伟
“常回家看看”最好别打官司
       广州市越秀区法院近日审理了一宗相关案件。老家在外省的老陈年近七旬,来广州起诉子女,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却遭到子女的拒绝。难以调和的矛盾,横亘在老父亲和儿女之间。该案近日经越秀区法院和广州中院审理,法院最终判决子女们每人每年探望老父亲一次。而子女们能否依判决去探望父亲,还是未知数。
       这位老人的心情可以理解,而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子女“常回家看看”也是老人受法律保护的权利,老人当然可以诉诸法律,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尽管如此,最好还是别打官司。“常回家看看”于子女固然是法律责任,但更多的是道德义务。当“常回家看看”出现问题,老人与子女不妨都静下心“站”到对方立场去,老人在理解子女的同时,子女更要为老人多想想,如此“换位思考”的必然结果,是双方关系的良性循环,“常回家看看”也就可以避免闹上法庭的尴尬。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不妨更多的看作是道德上的倡导,而不是法律的插手。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