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市长为雾霾道歉体现政府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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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13日京江晚报
钱夙伟
2016年11月13日,山西省临汾市出现雾霾天气。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山西省临汾市遭遇异常重污染天气引发广泛关注,该市副市长闫建国日前公开向市民致歉,并表示诚恳接受批评。(1月11日界面网络)
就二氧化硫爆表,临汾市政府表示要不惜一切代价保障公众健康,这无疑令人欣慰,而副市长向市民公开道歉,尤其值得赞赏。首先,摆正了自己人民公仆的位置。既然自己的权力来自人民,拿的是人民给的俸禄,人民群众是自己的衣食父母,那么,政府的工作,就必须对他们负责。如果有负人民的期待,理应第一时间向他们表示歉意,这是作为公务员必须具备的“公仆意识”的起码要求。
副市长的道歉也维护了政府的形象。以前,对于自己的失职失误,尤其是雾霾这种并非只是本地的污染现象,往往以为“法不责众”而虚与应付,或强调客观,或避重就轻,也因此反而损害了政府的形象。而敢于认错,让大家看到一个勇于担责的政府,只会让大家对政府的工作更有信心。
公开道歉也体现了政务的公开和透明,是推进民主建设的务实之举。市民对政府的工作,本来就享有知情权,但是,目前广大市民对政府部门的工作,比如政府为“治霾”到底做了些什么,了解的渠道还不多,因此,也就大大削弱了监督制约权,政府部门和官员的公开道歉,不仅让更多的市民及时了解更多的信息,也必将使他们更多地参与到诸如环境污染治理这样的公共事务管理中来,更加及时地行使监督的权利。
政府公开自己存在的问题,让自己更好地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也能使存在问题及时得到整治,进一步提高政府为民服务的效率。既然公开道歉,下一步如何整改,比如“铁腕治污、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综合治污、联动治污、全民治污、产业治污”八项措施的落实,就处于众目睽睽之下,有利于把问责制落到实处,督促部门工作更尽心尽力地履行职责,从而强化政府部门的责任意识。
出了问题要向公众道歉,在道歉的同时,更查明原因,采取整改措施,无疑是政府敢于自加压力、迎接挑战的体现,唯有出于权为民所用的公仆意识,才会有足够勇气实施责任检讨及公开道歉,作为打造责任政府的必然要求,副市长的公开道歉,体现了政府的担当,也让人对该市打好打胜“大气、水、土壤”三大战役,实现全市生态环境质量“今年比去年好,一年比一年好”充满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