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16南国早报
□浙江 钱夙伟

被取消的停车位标线依旧明显。南国早报记者 钟小启摄
10月13日,吴先生下班来到防城港市迎宾街,取自己之前停在这里的小车。到跟前一看,车子被贴罚单了。他不明白的是,自己明明把车停在停车标线里,交警为何还贴罚单?后经了解,原来这条路是禁停路。吴先生认为,禁停路上划着停车位,这不是“请君入瓮”吗?(相关报道见本报昨日A12版)
交警大队的说法是,约两年前,迎宾街已经全线禁停,并且经过公示,道路两端均设有禁停标识。此前可能由于对该段路停车执法没有这么严格,近期开始严格执法,市民有点不太适应。贴罚单的理由似乎很充足,却暴露出工作作风的浮浅、执法尺度的随意。
其一,既然迎宾街已经全线禁停,那么,停车标线就应该及时清除,以免造成混乱。虽然“道路两端均设有禁停标识”,但车主又看到停车标线,到底让他们信哪个?即使有些车主在故意装糊涂,但“停车标线”的存在无疑诱发了他们的这种心理。
交警方面又称,路边停车位的设置归市政部门管理,建议记者向防城港市市政局咨询。如此“踢皮球”,把责任推给别的部门,更折射出作风问题。就算停车位不归自己管,但禁停却是自己在管,既然两者冲突,告知并督促市政部门清除停车标线,总是自己的责任。而且,这也不过是举手之劳,何以在长达两年时间里,对禁停地段里的停车标线视若无睹?
其二,既然禁停,就应该执行到位,岂可以“此前可能由于对该段路停车执法没有这么严格,近期开始严格执法”?如此执法时紧时松,执法的尺度彼一时此一时,法律又如何有威慑力,执法又如何服众?
禁停标识与停车标线“打架”,因此引发的市民抱怨,值得相关部门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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