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常回家看看”最好别闹上法庭

(2016-09-12 17:07:34)
标签:

常回家看看

分类: 时评
2016年9月11日湖州晚报 
H钱夙伟
“常回家看看”最好别闹上法庭
      从2013年7月1日起,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其中第十八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这被认为,“常回家看看”精神赡养首次列入法律条文之中。也就是说今后,老人可以把子女不常回家看看作为单独的诉讼请求,将子女告上法庭。
       就在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实施的当天,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赡养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判处被告人马某、朱某除承担原告储某一定的经济补偿外,还需至少每两个月到老人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这起对“常回家看看”诉请的判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施行后的国内首例判决。而自此以后,“常回家看看”闹上法庭的案例,几乎层出不穷。
       不能“常回家看看”几乎成为社会问题,因此采以法律的威慑和约束,当然可以理解,但却有可能适得其反。“常回家看看”不仅是一种责任,更需要感情的基础,而既打官司,双方自然站在对立的立场,对亲情的伤害不可避免,乃至加大疏远和疏离,即使法院判决子女“常回家看看”,也有如强按牛头吃草,子女回家后,不会有好脸色看也罢了,如果言语不合,乃至产生新的冲突,这样的“常回家看看”还不如没有。
       显然,“常回家看看”于子女固然是法律责任,但更多的是道德义务。如果是出于法律责任,那么,这样的“常回家看看”,缺少一种亲情的内涵,不过徒具形式,根本就不是父母所期望的“常回家看看”。也因此,“常回家看看”的问题,属于“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范畴,亲情中出现的问题,最好的办法是靠亲情来化解。
       做子女的不能“常回家看看”,大凡也有自己的难处,比如,如今竞争社会,确实也不可能有太多的时间守在老人身边。当然,关键还在于心中有老人。如果真能想老人所想,就不会让老人独守空房,即使再忙,经常去看看老人,陪着说上几句“贴心话”,也是可以做到的。
       既然如此,当“常回家看看”出现问题,需要的是道德的润泽,比如,老人与子女都静下心“站”到对方立场去,老人在理解子女的同时,子女更要为老人多想想,如此“换位思考”的必然结果,是双方关系的良性循环,而这显然是“常回家看看”由法律公断所不能达到的。
      据称对“常回家看看”入法,当时网友争议颇大。有人认为立法的本意虽好,但用法律来代替道德规范是“越轨行为”,或将因无法实施而沦为一纸空文。当然,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不仅具有规范作用,也为人们提供行为模式,具有社会引导性。“常回家看看”入法,不妨看作是倡导性规范,真正上法庭还是要慎重,毕竟,打官司打不来“常回家看看”,即使打来的,也有可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或者说是老人所期待的“常回家看看”。
 
 
 
“常回家看看”最好别闹上法庭
“常回家看看”最好别打官司
2016年07月15日长江日报>长江评论
□ 钱夙伟(浙江 职员)
 
 
      近日,泸州市古蔺县法院受理并调结了一起“常回家看看”家庭纠纷案。杨某与老伴育有六女,都成家立业事业有成,其中两个女儿长达十年未回过家,小女儿也有五年未回。杨某一气之下将三女告上法庭要她们“常回家看看”。
      这位老人的心情可以理解,而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子女“常回家看看”也是老人受法律保护的权利,老人当然可以诉诸法律。但“常回家看看”尤其需要感情的基础,而既打官司,双方自然站在对立的立场,对亲情的伤害不可避免,也只能加大疏远和疏离,即使法院判决子女“常回家看看”,也有如强按牛头吃草,子女回家后,不会有好脸色看也罢了,如果言语不合,乃至产生新的冲突,这样的“常回家看看”还不如没有。
      显然,“常回家看看”于子女固然是法律责任,但更多的是道德义务。如果是出于法律责任,那么,这样的“常回家看看”,缺少一种亲情的内涵,不过徒具形式,根本就不是父母所期望的“常回家看看”。也因此,“常回家看看”问题,属于“清官难断家务事”的范畴,亲情中出现的问题,最好的办法是靠亲情来化解。
      做子女的不能“常回家看看”,不能不说也可能有自己的难处,比如如今人口流动频繁,确实也不可能有太多的时间守在老人身边。但是,关键恐怕还在于自己心中有没有老人。如果真能想老人所想,就不会让老人独守空房,即使再忙,经常去看看老人,陪着说上几句“贴心话”,想来也是可以做到的。
      当“常回家看看”出现问题,老人与子女不妨都静下心“站”到对方立场去,老人在理解子女的同时,子女更要为老人多想想,如此“换位思考”的必然结果,是双方关系的良性循环,“常回家看看”也就可以避免闹上法庭的尴尬。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赡养人,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不妨更多的看做是道德上的倡导,而不是法律的插手。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