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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班线利益凭什么绑架群众出行权

(2016-01-11 17:26:40)
标签:

全州县

农村客运公交化

群众利益

分类: 时评

 
2016-01-11南国早报   
□浙江 钱夙伟

营运班线利益凭什么绑架群众出行权
图为1月7日,全州县凤凰镇赶圩的村民乘坐202路公交车回家。

       2015年12月27日,全州县202路公交车延伸至兴安县界首镇。303省道沿线的界首、凤凰和石塘3个毗邻镇10多万人出行可享受到公交服务。但县际公交开通仅5天后,兴安县交通局就要求从2016年1月1日起,202路公交车暂停延伸至界首镇,原因是沿途营运班线业主反对。(相关报道见本报昨日A叠11版)

       跨县公交能“方便沿线群众出行,有助于商贸交流”,这几乎是一致公认的。当然,也会以灌阳至桂林等沿途营运班线业主的利益受损为代价,但与10多万人出行可享受的便利相比,孰轻孰重?这是一笔明明白白的账。

       问题还在于:第一,沿途营运班线业主凭什么“抵制”公交?市场经济之下,在法治的范围里自由竞争、优胜劣汰,早已是一种常态。沿途营运班线业主认为公交车不能跨县,就如桂林市交通局副局长陈晞所说,是认识不足。

       其二,营运班线利益凭什么绑架群众利益?沿线群众有选择出行方式的自由,营运班线业主没有权力通过“驱赶”公交,从而逼迫群众乘坐班线车。

       在这这场利益博弈中,缺少的是沿线群众的声音,有关方面有责任和义务维护他们的利益。沿途营运班线业主对开通跨县公交持反对意见,纯属正常,反常的是跨县公交5天就因此“夭折”。

       当然,沿途营运班线业主的利益也要考虑,但这应该是在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的大趋势之下,帮他们找到自己的生存空间。因此,有关方面对营运班线业主要下气力做好协调工作,但不能无原则地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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