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准“提前入校”少了一点教育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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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2日赣州晚报
○钱夙伟
2015.10.12济南日报
钱夙伟
多年前,学生可以在白天随时进入校园,或在操场上运动,或在教室里看书。但随着一系列校园意外事故的发生,学校纷纷加强了门禁管理。西安市许多小学都有按点开门、学生提前到校不能进校的规定。(10月11日《华商报》)
新闻中已经提到了校方如此规定的原因——《侵权责任法》将校方的责任期定为学生在校内学习、生活期间。说得明白点,就是学生一旦进入校门,校方就应当对学生的安全负主要责任。为了规避自己的风险,许多学校禁止学生提前入校也就不难理解。
显然,面对学生安全责任问题,禁止提前入校的老师们首先想到的是规避自己的风险。这种心态无疑有失老师的形象。自古以来,基于“传道、授业、解惑”的职业特性,老师对学生的关爱,从来不分校内校外。然而现在,似乎“蜡炬成灰泪始干”早已过时了。有着特别的职业道德要求的“人类灵魂工程师”们,正在失去全天候关心学生的天然要求。
于是,纯洁的师生关系被扭曲了、庸俗化了,几乎等同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商品交易。对于未成年的学生,老师的监管责任,只是如柜台上竖一块“商品离柜概不负责”的告示牌,因为言明在先,一旦出事,概由学生自己负责。如此冷冰冰有如市场上的明码标价,折射出的是现行教育中,千百年来绵延不绝、纯洁高尚的师德,在令人痛心地流失。
当然,老师也有自己的难处,一旦出事,确实有许多家长把责任全部推给老师。但老师首先应该想到的是避免“出事”,实际上也完全有办法做到两全其美。比如虽然不可能要求所有老师提前上班,但学校可以安排部分老师轮流提前到校,组织早到的学生开展早锻炼等课外活动。这样就有效地解决了“提前入校”的问题,也确保了学生的安全。显然,不准“提前入校”,只是从自身的利益出发,而没有考虑学生和家长的需求,说到底,是少了一点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