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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撞牛事故”应回到法治轨道

(2015-03-21 17:18:49)
标签:

牛主

事故

车主

村民

法治

分类: 时评

2015-03-21南国早报
□浙江 钱夙伟

处理“撞牛事故”应回到法治轨道一辆小车驶近牛群时小心避让。

 

       近一个月,大新县发生5起“撞牛事故”,接近该县去年一年的总和。增多的事故引发索赔纷争:牛主和村民主张按照整头牛的市场价格赔偿;车主则认为牛只是擦破了皮为何要赔那么多;很多牛被撞后自行离开现场,保险公司查勘员难以定损,影响车险赔付。(相关报道见本报昨日A1叠20版)

       对于“撞牛事故”,有关部门称村民不存在“碰瓷”或敲诈行为。但是,车主吃亏却是不争的事实:由于牛的伤情缺乏第三方认定,到底损失多少,全由牛主说了算;而且即使牛只是“皮外伤”,也要按整头牛计损。

       这显然是不公平的。如律师所说,牛的饲养人在室外放养,应采取将牛拴好或圈起来等措施,排除牛乱跑上公路造成的交通隐患。如其没有尽到看管义务,对事故发生也应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

       但现在,因为难以做出事故认定,有关部门往往建议当事双方协商解决。而当地村民以人数优势占据了话语权,“不少起哄的村民多对索赔一事咬定不放”,车主“寡不敌众”只能自认倒霉,这显然是不对称的协商。

       因此,对于“撞牛事故”,必须坚持依法处理,回到法治的轨道上。这不仅可以公平合理地解决索赔纷争,由于明确了各自的责任,也将促使车主和牛主人都来防范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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