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紧箍咒”才不会有“豆腐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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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6年明太祖朱元璋开始修建六朝古都南京的城墙。为了保证质量,制定了严格的责任制度:每块城墙砖都得有铭记,即砖的一侧要刻上从知府到县吏各级主管部门官员的名字,另一侧则刻上烧窑工和造砖人的姓名。
北京推行建筑质量终生责任制。18日,市住建委在自住房项目恒大御景湾项目现场召开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现场会议,要求全市新开工建设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五方法人必须签署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给相关责任主体套上“紧箍咒”。(3月19日《北京青年报》)
这其实是势在必行。按照常识,大凡建桥铺路造房子,都是百年大计,工程质量性命攸关,然而现在建筑出问题,几乎已让人见惯不怪,而且动辄就是大桥垮塌、电视塔折断、地铁塌陷,至于楼房的楼倒倒、楼裂裂、楼歪歪,更是屡见不鲜,甚至连震区的灾后重建工程,虽然按抗震标准建设,却“一震就垮”。
本来,于建筑工程,“终身负责”是百年大计的保证。隋代匠师李春建造、距今已1400年的赵州桥,即使当今,仍是世界上跨径最大的单孔敞肩型石拱桥,除经历了10次水灾,还有8次战乱和多次地震,其中包括1966年邢台7.6级地震,但至今安然无恙,仍在使用之中。显然,当时不可能有现在这样先进的造桥技术和建筑材料,靠的就是“终身负责”的精神。
“终身负责”固然需要一种崇高的使命意识,但更需要制度的制约。南京老城墙的墙砖上都刻着制造人的名字。据称当时朱元璋修筑明城墙调集了全国各地的人力,为了使得各地制造的城砖质量以及尺寸合乎要求,要求各地监造官吏刻上名字,一旦质量有问题,立即返工重做,如再不符合要求,则治罪。由此可见,“终身负责”的机制,其实是古已有之,而且被证明行之有效。
所以说,实行建筑质量终身责任制是个好办法。我认为,质量终身责任制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只要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不管年限长短,开发商和政府部门有关责任人都要受到追究;二是不管开发商和政府部门有关责任人工作和生活地点如何变动,一旦其经建经办的建筑出现了重大质量问题,都要受到追究。
毋庸置疑,当不少人被急功近利甚至舍利忘义的时风裹挟,自觉的“终身负责”意识几近稀缺,如果再不加以“终身负责”的刚性制约,必然形成恶性循环。事实上,“豆腐渣”的泛滥,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现在不少工程出问题后,无论是设计失误、偷工减料、粗制滥造,责任的追究,居然是一笔糊涂账,乃至最后大凡不了了之。
显然,对于确保建筑质量,必须要有与保质期限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既是“百年大计”,相关的规章制度法律法规,就应将责任者处于质量期限的制约之中,终身为之负责,使责任者不敢有丝毫的懈怠。这样一道很管用的“紧箍咒”,于工程质量显然不可或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