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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名商标确该寿终正寝

(2014-04-22 10:29:48)
标签:

根本

产品

荣誉称号

国家工商总局

驰名商标

分类: 时评

2014年4月22日北京晨报>快评论
钱夙伟

驰名商标确该寿终正寝
在一些超市内,印有“驰名商标”的商品仍摆放在货架上。图/CFP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在贯彻新《商标法》实务研讨会上表示,“驰名商标”并非荣誉称号,从5月1日起“驰名商标”禁止出现在商品包装上,也不能用于广告宣传、展览,否则将面临10万元罚款。(新华社)商标驰名与否,消费者最清楚,并不需要有关方面来认定、驰名商标有害市场的公平公正,阻碍企业提高质量优化服务的积极性,认定的过程也极易滋长腐败,早该寿终正寝。显然,让产品的“荣誉称号”真正由消费者的口碑来“授予”,才能形成企业的公平、良性竞争,也是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根本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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