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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盒警示不能双重标准

(2014-02-27 08:32:10)
标签:

国际接轨

疾病预防

吸烟

双重标准

控烟

分类: 时评

烟盒警示不能双重标准
2014年02月27日法制日报
浙江 钱夙伟

烟盒警示不能双重标准
  近期的雾霾天气,让越来越多的市民更加关注空气质量和健康。近日,北京市消协公开披露,目前,市场上烟草企业违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相关原则,采取双重标准,在控烟活动中向最低标准看齐,对烟草制品包装做不同设计,坚持不在烟草外包装上印制明显的警示图片,规避了对消费者应尽的警示义务(2月26日《北京日报》)。

  所谓双重标准,是指烟草企业在向国外一些控烟政策严厉的国家出口其烟草制品时,均在产品上印制相关的图片信息,以符合当地的法规政策。而在国内则向最低标准看齐,对烟草制品包装做不同设计,旨在规避对消费者应尽的警示义务。而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评估研究,烟民看过既有警语又有警示图案的国外烟包后,知晓吸烟对健康有害的比例激增至92%,想戒烟的比例也上升到91%。而国内烟包的比例只有30.7%。这表明取消内外有别的双重标准,已是势在必行。

  其实,中国卫生部门已屡次呼吁,在全国卷烟的包装上,印上折寿、自残、致癌、畸形胎儿等健康警示图形。事实上,如现在这样只是印上吸烟有害健康,已然如一句套话,更何况“基本上是采用了《卷烟包装标识的规定》的字体最低值”,根本就没有冲击力。无疑,真控烟就必须既与国际接轨,也按照《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要求,首先在烟盒上,印上腐烂的肺部、骷髅的头像、漆黑的牙齿。

  虽然烟草业创造了巨大的税收,但是,因吸烟危害而付出的生命和健康的代价,包括沉重的医疗负担,吸烟陋习对文明观念的冲击,两者权衡,又孰轻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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