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临终”狐狸最后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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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时评 |
2013年12月02日陕西日报>评论周刊
文/钱夙伟
宰杀狐狸不宜过于血腥
2013-11-23法制日报>声音
钱夙伟(浙江/市民)
每年冬季是狐狸等动物的集中宰杀季节。11月21日,在西安市临潼区南王村蓝狐养殖园区,街头的血腥宰杀随处可见,蓝狐被敲头时发出的凄惨的嚎叫声,令笼舍中的同类眼神里充满惊恐(11月22日《华商报》)。
村民认为养狐狸就是为了宰杀、剥皮、卖钱,如果不忍心就别养。一些养殖户认为谈人道有点太奢侈,因为他们都不是有钱人,而且养殖狐狸也是政府支持的项目。
确实,人的生存权大于狐狸的生存权,但不是有钱人并非就可以不讲人道。身处文明社会,于任何生命都应持一种推己及人的态度。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同样不施于其他动物的生命。也因此,即便蓝狐生来就注定被宰杀、剥皮的命运,也应该被人道宰杀。实际上,对待动物的态度如何,在某种程度上是衡量整个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而且这其实也是动物的权利。
目前,世界上有一百多个国家建立了完善的动物福利法规,对动物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都有具体的规定。比如,猪在运输途中规定必须保持运输车的清洁,按时喂食和供水,运输时间超过8小时就要休息24小时等等。而在德国,甚至还法定猪圈必须安装空调,对猪圈每天打扫几遍、地面的干爽程度及异味达到几级,都有硬性规定。实际上,我国于2006年实施的畜牧法,也已经体现了动物福利的理念,因此,动物福利其实也是有法可依的。
其实,对狐狸这种小动物的如此饲养和宰杀,对养殖户及其子女的精神也存在一种潜在的伤害,动物保护者在一项调查中发现,虐待动物和家庭暴力有一定的相关比例。显然,文明行为总是利他也同时利己的。善待动物,其实也是善待人类自己。动物福利何尝不是人类福利。
据称中国的皮毛行业目前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其原因之一是发达国家的养殖产业在环保及人道的强大压力下纷纷缩减,甚至有国家只保留育种技术,再将培育好的种狐卖到发展中国家的养殖场进行大规模饲养。当我们还无法对狐狸养殖说不的时候,至少可以对残忍血腥的屠杀方法说不。比如像许多发达国家那样,隔离宰杀不被同类看到、宰杀要快、必须使用电击法等,保留住它们死的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