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规先要守规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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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矩校规规章制度针对性健康成长 |
分类: 时评 |
2013年11月30烟台晚报
钱夙伟
笔者认为,校方以管理为名,随意制订苛刻的所谓规章制度,有侵犯学生权利之嫌。校方称“处罚是为了震慑”。严加管理当然没有错,但是对青少年学生的管理,尤其要强调必须建立在爱护、关心的基础上,要有益于学生的健康成长。严格的管理要靠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更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而不是对学生进行惩罚。以惩罚代替教育和管理,体现了教育和管理上的简单化、粗糙化。这种缺乏人性化的管理必然会引起学生的反感,造成老师和学生的对立,其效果适得其反。
如果不是从提高教育管理水平的根本上抓起,而想靠动辄开除的“重典”来管理和约束学生,只能是缘木求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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