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铁制度”何以成了“杀人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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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0月20日番禺日报
钱夙伟
10月15日,有读者向南农网络问政报料称,广东高州市一老人由于中风无法行动,他儿子代为到高州农信社大路坡分社取钱,信用社说身份证不对,令其到村镇开证明。证明拿来了,信用社又说要老人亲自来,家属就将病重的老人拉到信用社,可是工作人员还是不给。僵持之下,老人死了。(10月17日《南方农村报》)
而就在此前,正在西安一家医院接受治疗、身患多种重病的75岁老人,为了重置一个密码以取出每个月2000多元的退休工资,按必须本人亲自办理的规定,也被放在担架上抬进营业大厅,一时引发舆论沸腾。实际上,如此荒唐,已经是层出不穷。而对于重病老人如此折腾,猝死的悲剧,或难以避免。
当然,银行遵循的,是所谓“铁”的制度,在认制度不认人的铁律面前,没有什么人情、通融、照顾之类的概念,在银行看来,这就是所谓先进的、现代的管理制度。然而,制度如果真的如此冷漠,那么,这制度根本就不是先进的,更不是现代的,因为,人从来就是有思想和感情的社会动物,人固然要靠制度维系正常的秩序,但正常的秩序,首先是建立在和谐的人际关系之上,而这也正是我们社会和经济生活中的坐标。也因此,即使是“铁”的制度,也应该有人性之光闪烁,在似乎是漠无表情的制度之下,也能感受到人性的温暖。
而银行的所谓制度的“刚性”,显然是抽去了人性这一制度的灵魂,让制度蜕变成对人性的肆虐,于是,人与人的关爱、相助都失去了位置和理由。显然,这所谓的铁面无私的制度,与制度“以人为本”的内涵,已完全相悖,比如,虽然按照制度,“需本人办理”,但这显然是在正常的情况下,于病重老人,采取符合人性和道德的变通处置办法,应是制度的题中之义,也才能真正体现服务行业的服务精神。
如今,与银行打交道,类似的冷漠并不鲜见,而银行无不以对客户负责、资金安全为理由,似乎银行的制度因此只能是铁板一块。然而,这不过是自己道德责任缺失的遁词而已。比如既然已经有相关证明,仍要老人亲自到场,实质上已与安全无关。显然,这种似乎是不折不扣的执行,正在损害着银行的形象。银行的“铁”制度固然没有错,但如果作为执行者的银行职员道德贫乏,那么,这制度之“铁”只能让人寒心,甚至成为“杀人凶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