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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高温津贴重在加强监管

(2013-06-26 18:50:04)
标签:

劳动者

责任

防暑降温

高温津贴

监管

分类: 时评

2013.6.26海峡导报
□钱夙伟

 

    厦门市总工会日前发布通知,要求设立高温职工工间休息室;及时足额发放防暑降温费和高温补贴,提供足量和合乎卫生要求的清凉含盐饮料,确保广大职工安度酷暑。(6月25日《海峡导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制订的《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已于去年正式公布实施,我国劳动者高温维权已有正式规定可依。市总工会的通知,是对这一办法的进一步细化和强调。
    现在的问题在于,不少企业往往不会主动落实津贴,尤其是那些本来就连工资都想拖欠克扣的企业,高温津贴能少发就少发,能不发就不发。处于弱势地位的工人,以他们的势单力薄,根本不可能对企业主形成足够的监督和制约,因此,虽然劳动者有“正式规定”可依,但现实中被企业主视为一纸空文的情况并不鲜见。
    事实上,劳动者如果采取高温“维权”,或既耗不起时间精力,也有因此得罪老板、甚至丢掉饭碗的风险。因此,维护弱势者的权益,还是需要有关职能部门的强势保护,比如高温津贴“及时足额”地发放,应置于有效的监管之下。针对那些有可能少发、不发高温津贴的企业,有关方面还应主动担起为劳动者维权的责任,主动、及时地介入,从而确保高温津贴真正发到每个劳动者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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