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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用地仅仅“约谈”是不够的

(2012-12-31 08:45:25)
标签:

违法用地

约谈

国家土地总督察

国土资源部

绳之以法

杂谈

分类: 时评

2012-12-31大众日报
□钱夙伟
对违法用地仅仅“约谈”是不够的漫画/唐春成
  贵州遵义、安徽宿州等11个市县人民政府的“一把手”,因2011年度当地违法用地情况格外突出,28日被国家土地总督察约谈,进行面对面督察。(12月29日新华网)
  这已经是国土资源部连续第五年集体约谈。据国土资源部公布的数据,与2010年度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相比,虽然全国违法用地面积减少37.14万亩,但仍然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违法用地的总量依然较大,2011年度全国新增建设用地中违法用地是7.5万宗,面积101.24万亩。“总量依然较大”表明,“约谈”的威慑力实在有限。
  本来,出于国情,对于土地管理,国家从来就特别严格,于禁止违法违规用地,可谓三令五申,但某些地方官员却不以为然,违规批地屡禁不止。他们的胆子如此之大,不外乎两个原因:
  一是即使违法,也不会受到大的惩戒。所谓查处,凭他们的经验,往往是雷声大雨点小,通过“做工作”,往往还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二是铤而走险的背后,一是政绩需要,二是一般有着较深的利益纠葛。事实上,如此目无法纪的官员,很难相信同时会是两袖清风的。非法批地,出于借地牟利的利欲驱使,早已屡见不鲜。
  因此,要刹住违法违规用地,就要如国家土地副总督察甘藏春曾经说过的那样,“让违法者在经济上、行政上、政治上付出高额代价”,“要让违法成本高于守法成本”。
  其实,既然是违法,就应该诉诸法律,追究违法批地的法律责任;同时,对于其中是否牟取私利,也该查个水落石出。只有将既得利益一捋到底,对当事官员从重处理,才叫“违法成本高于守法成本”。
  当然,“约谈”也是一种手段,但关键还是让违法违规用地的相关责任人,无论是谁,都绳之以法。而据国土资源部公开的首次土地违法问责结果,去年共有73名地方政府或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受到纪律处分后,其中仅一人降级,但无一人撤职,且有一些官员早已升迁。面对违法违规用地的严峻形势,如此的处理,显然有点过于轻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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