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8日皖东晨刊
钱夙伟
近日,武汉二中出台《武汉二中2013届大学保送招生工作条例》,其中“不孝敬父母者”没有保送生报名资格引发争议。(11月27日《长江商报》)
其实,“孝敬父母”本来也无须在一个招生的条例中特别强调。鸦有反哺之义,羊有跪乳之恩,作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子女孝敬父母长辈,自然更是天经地义。子女对父母长辈的感情,几乎应该是出于人伦亲情的一种本能。百善孝为先。不孝,则不齿于人类,其实也失去了做人的基本品质。
然而,在当下,特别强调“孝敬父母”却似乎成了一种现实的需要,这也正是武汉二中出台这条新规的原因。孝敬父母及长辈的风气淡化,已是不争的事实。即使是“常回家看看”这样最起码的要求,也有逼得老人闹上法庭的了,而“啃老”俨然已成为“一族”,不以为耻,还理所当然,更有甚者,人际之间的金钱关系竟渗透进家庭之间,子女虐待父母、乃至遗弃父母的也屡有所闻。
无疑,“孝敬父母”意识的淡化乃至丧失,是我们的教育应该吸取的一大教训。教育本是传道授业解惑,其中最重要的是教会做人处世,但是应试教育之下,却是分数高于一切。而父母除了成绩,当然不提任何其他要求,生活上更是百依百顺,于是虽有高分,却从来不懂得知恩图报,不懂得体贴父母,其中不少孩子由娇而横,由爱生恨,甚至恩将仇报的,当然也不可避免。
对父母的孝敬,源于感恩。人生在世,其实应是一个不断感恩的过程。唯有时时处处心存对父母、进而对他人、对社会的感恩感激之心,才可能对他人、对国家以及对社会做有益的事情。也因此,既是保送优秀学生,不孝学生没有资格理所当然。而且,还应推而广之,以强化孝敬父母等传统美德的道德认同和风气倡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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