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泼粪者先把粪便清理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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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樟木头粪便公序良俗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杂谈 |
分类: 时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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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06月15日南方都市报>莞聊斋
钱夙伟
无论樟木头分局如何的不作为,都不应受到泼粪对待。如此的过激行为,不仅有悖公序良俗,也已经逾越了法律底线。我不会为樟木头分局辩护,我也知道泼粪者是出于无奈。但是,在确定这起邻里纠纷究竟应该通过怎样的途径解决之前,先要对泼粪行为有个处置。当然,我个人建议,可以让泼粪者清除掉自己所泼的粪便,或有助于以后不会再干这样的傻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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