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8日徐州日报
◎钱夙伟
一家教育培训机构,交1万元左右学费就能拿到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因其一年前在新街口福鑫大厦收钱玩失踪,遭一名女学员全城追查,发现其在鼓楼区设点,于是向媒体举报。上周,鼓楼区工商、教育、公安部门接到举报后,都说不归自己管。(6月7日《扬子晚报》)
其实,按照自己的职责,这几个部门都有相应的执法和管理权限。比如于工商部门,即使在诈骗认定之前,也可以“超范围经营”查处。于教育部门,如此收钱卖文凭,已明显涉嫌非法办学,理所当然要管。于公安部门,既然以骗钱举报,对此查处更应是责无旁贷。
然而,各个部门却都找出了不在自己职责范围的理由。
显然,对于这个诈骗培训班,因为部门职责的交叉,多个部门都可以管,也正因此,在实际工作中成为了互相推诿扯皮的遁词。于是,诸如诈骗培训班的猖獗,钻的就是这样的空子。
无疑,如此“多龙不治水”,在客观上是因为部门职责的衔接中间,留有某些重叠的地带,各部门可以做出对自己“有利”的不同理解。但这显然并非主要原因,因为一旦接到举报,按照“首问负责制”,无论如何也应该先接手,即使完全不在自己的职责范围之内,也要移交到相应部门处理。这样,如此的诈骗培训班,即使举报之前未发现,也起码在举报的第一时间就处于控制之下。
其实,诸如诈骗培训班没有一个部门管得了,说到底,是问责制的缺位。对于执法管理部门的不作为,当务之急是完善严格的追究机制。比如这三个“都说不归自己管”的部门,如果以失责乃至渎职追究其责任,“踢皮球”还会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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