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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人听证27人赞同涨价,谁信?

(2011-12-06 09:09:00)
标签:

长沙

听证会

水价

少数服从多数

杂谈

分类: 时评

2011年12月6日湖州日报  
钱夙伟

 

    “电每度涨3分,水费也是大涨。除了工资,其他都涨得飞快。” 12月4日下午,住在长沙井湾子的罗妹群与邻居周末闲谈时,连声感叹。长沙一个大学生社团的调查显示,大部分市民对政府提出的阶梯式水价不了解,有些人甚至表示根本没听说过。对政府拟定的水价,有一半以上认为偏高。

    而在2010年12月召开的听证会上,针对长沙市的水价调整草案, 30名参与听证会的代表的最终意见是:27人赞同或原则赞同上调水价, 3人不赞同或建议暂缓调整。听证结论与调查结果迥异。

    据称,大学生社团通过走街串巷、登门拜访、发放调查问卷形式,“一方面,他们没有利益驱动,另一方面,走访的社区和民众记录扎实。”因此“调研结果的可信度很高。”若此,也意味着听证结论的虚假与不实。

    这其实用不着大学生如此认真而科学的调研来印证,凭常识,凭现实生活中的感受,如果老百姓的意愿真的在听证会上得到真实表达,那么尤其在老百姓对物价上涨多有怨言的情况下, 30人参与听证,竟有27人赞同涨价,又有几人会信?

    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的要求,涉及民生的重大决策必须经过听证。因此,与众多的价格调整活动一样,长沙的水价上调也走过了这个流程。但是,显而易见,也不过是走了个形式而已。

    这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也早已见惯不怪。比如,“对于相关部门来说,为确保调价通过,则往往会采取一些措施。”“有些听证会的主办方对听证时间、地点、参与方式等常告知得不够,往往只在报纸的小角登个公告就完事,之后你会发现听证会上常常是一些熟悉的面孔。”比如在湖南坊间被戏称为“听证帝”、“听证哥”的人士,大凡不过是充当着“托”的角色。

    其实,我国《价格法》规定,价格听证会不是价格决策会,不适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和规定,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掌握定价权。既然如此,听证会大可“原汁原味”一点,让公众意愿得到准确反映。这样,涨也罢了,至少公众反映诉求的权利得到了尊重。总比涨了价,还要“被赞同”,更让公众能够接受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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