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凭什么“耍酒疯”
(2011-09-17 20: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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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四益公家公款茅台酒涨价杂谈 |
分类: 时评 |
2011年9月12日珠海特区报
□钱夙伟
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茅台“耍酒疯”,短短的1个月内,西安市场飞天茅台的零售价以平均每天10元的速度飞飙上涨,1月涨了308元,涨至1788元。(9月11日中国广播网)
据称,茅台酒一般是“买的不喝,喝的不买”,“便宜了反而销售减少”,这是业内公开的秘密。茅台酒涨价的真正幕后是:“公务酒”、“办事酒”、“人情酒”的大量存在。
著名杂文家陈四益在今年第7期《读书》一篇题为《天价》的文中评论天价烟酒时说,究竟谁撑起了天价市场这爿天?一为“公家”。因为是国家的钱,怎么花也不心疼。二为“买家”,即那些租买公家权力以牟利的人。他们所获大大高于付出,自然乐得出手。因此,终极买单者仍是“公家”。
事实上正是这样。1788元喝一瓶酒,于一个一般的打工者,几近于一月工资,谁喝得起?
茅台“耍酒疯”,只能是“怎么花也不心疼”的“公家”“宠”出来的。据称现在公款吃喝一年耗费3000亿,那么,其中多少用于喝酒?曾有报道,以“禁酒令”闻名的河南信阳,实施半年,政府接待费用仅酒水一项节约近4300万元,相当于一个小县的财政收入。由此大概可以推算出公款喝酒,喝掉了多少。
陈四益在那篇文章中说,费解的是,“公家”的钱这么好花,物价监管对物无所值的“天价”不闻不问,纪检监察部门对蚕食国库似目无所见、耳无所闻。何以?无言。
也因此,也不必怪茅台“耍酒疯”,如果“公家”仍可以用公款来买茅台、喝茅台,“公家”的人仍可以收受“买家”的茅台,一言以蔽之,“公家”消费仍是茅台涨价的不竭动力,茅台凭什么不“耍酒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