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庭”有利于维护游客权益
(2011-09-02 08:33:26)
标签:
旅游法庭维护游客权益诚信形象旅游业杂谈 |
分类: 时评 |
2011-09-02黔中早报>喷水池
钱夙伟(浙江湖州 职员)
荔波县法院在小七孔旁边设立“旅游法庭”,专门服务于到荔波喀斯特、大七孔、小七孔、瑶山等景区旅游的游客。随着游客的增多,来荔波景区的游客之间、游客与景区之间发生矛盾和纠纷也日益增长,为及时化解这些纠纷,保证景区秩序正常,荔波县设立“旅游法庭”。主要受理游客之间、游客与景区之间及游客与旅行社之间以及景区居民之间发生的民事纠纷,以最便捷的方式、最快的速度、最低的诉讼成本、最易接受的调解方式,来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9月1日《贵州商报》)
“旅游法庭”实地办案,将有力地打击目前不少景区普遍存在的侵害游客权益的行为,无疑让无良的违规者付出更大的风险成本,由此,对损害游客权益的行为,将起到更有效的威慑作用。“旅游法庭”的设立,也将增强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心,从而加强日常执法和监管,这必然会从源头上减少侵害游客权益现象的发生,促使旅游业的管理步入良性轨道。因此,“旅游法庭”不仅会受到广大游客的欢迎,最终也能得到当地各行各业人士的支持。
维护游客权益,给游客留下良好的印象,有利于当地诚信形象的打造,而这于一个景区的品牌而言,当然是至关重要的。一个让游客放心的景区,也必然会吸引更多的游客,其中包括回头客,从而将更加促进旅游业的兴旺和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