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病后交钱”体现人性温暖
(2011-08-23 08: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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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时评 |
2011年8月24日湖州日报>苕溪论语
钱夙伟
先看病后交钱 医患双赢
2011年08月23日北京晨报
●钱夙伟
事实上,由于没有“先看病,后交钱”的制度保证,在费用未到位、没着落的情况下,即使勉强收治,也不可能主动、积极,因此同样有可能影响治疗的及时和有效,而很多情况下,这与“延误治疗”又很难界定。一旦因此耽搁影响了治疗,那么对于因此受到损害甚至消逝的生命,任何的道德谴责和经济处罚,都已经毫无意义。因此,这于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的背景之下,无疑是医德的彰显和弘扬。
其实,“先看病,后交钱”于医院与患者,都是有利的。患者因此得到了及时的疗治,而因为“确实困难、一时难以交医疗费用的居民,可以和医院签订还款协议,一至两年内还清即可。”缓解了相当一部分底层困难群体的就医压力。而于医院,在医院间竞争激烈的态势下,“也是一种营销手段”。比如这家医院全年业务收入预计将比两年多前翻两番。
当然,这于医院要承担“逃费”的风险,但毕竟,“恶意逃费”的只是极个别,实际上,这家医院至今未发生过“逃费”病例。显然,随着公众诚信度逐步提升,失信成本增加,绝大多数群众不会为这么点钱失信“丢人”。另一方面,由于政府推动的城乡医疗保障水平大大提高,医院通过“医保”结算的费用,也能保证医药成本。这无疑增加了医院抗“逃费”风险的能力。
也因此,虽然认为“先治病、后交钱”模式还难以在全国三级综合医院迅速推广,但兖州市中医院的成功探索,仍不失借鉴意义,尤其是当地卫生主管部门已将其推广到29家医院,那么,更进一步的推广,无疑令人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