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木有比“警告”更管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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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门加工厂警告排污违法成本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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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6月21日南方都市报>短评快(开门见山,三言两语)
□钱夙伟
没有经过无毒化处理的垃圾发电厂炉渣倾倒在露天土地上,任由其日晒雨淋,侵蚀着土壤。5月31日经记者曝光后,政府叫停该非法加工厂。但事发近半月,记者回访发现,该工地并没有按照政府要求停产,而是趁天黑继续生产(见昨日南都)。
涉污工厂何以视“政府叫停”和环保部门的“警告”“责令”若无睹?显然是因为,除了受到“再次警告”,不需要付出更大的代价,而一次警告和再次警告,并无多大的区别。实际上,“趁天黑继续生产”,也不过是给环保部门“面子”而已,比如,即便白天公开生产,环保部门又能怎样?
确实,如果不是媒体曝光,环保部门白天都不会来,环保部门“前晚突击检查”,也是因为媒体的回访,发现了非法加工厂还在继续生产。环保部门执法的滞后、疲软,乃至缺位,早在非法加工厂的预料之中。比如,从5月31日媒体曝光后的叫停,到6月17日凌晨1时记者再次暗访,环保部门又有什么动作?
其实,涉污工厂排污,大凡都经过风险成本的“核算”。比如,即便是非法加工厂,也只是“要求停产”,即便是继续生产,也只是“再次警告”,既然如此不痛不痒,何以要关门,何以要停产?相反,以污染为代价赢得的是暴利。
显然,涉污工厂的胆子,很大程度上是环保部门惯大的,一切皆因违法成本太低。
有没有比“警告”更管用的治污招数
2011-06-21长沙晚报
钱夙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