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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向牌非广告牌

(2011-04-28 08:26:48)
标签:

导向牌

广告牌

商业味

杂谈

分类: 时评

http://img.hexun.com/medialogo/10032.gif

2011-04-28 南方都市报>短评快(开门见山,三言两语)
□钱夙伟


    地名导向牌开建已有一年,却有市民提出疑问,称东莞的地名导向牌“商业味太浓”、“小企业信息多”。市民政局昨日回应称,已设置好的导向牌中,该有的公益类地名都有了。(见昨日南都)

     市民政局的回应显然有故意装傻之嫌。“该有的公益类地名都有了”并非就没有了商业味。如果“杂七杂八的信息都有”,即使公益类地名尽数标上,仍然掩不住商业味,这不过是常识而已。虽然公益类地名设置在最上面,但下面更多的是有偿非公益类地名,必然喧宾夺主,商业味不浓才怪。

    采用BO T模式,是为了筹集社会资金反哺公益事业,并不能改变地名导向牌公共资源的属性,更不是因此成了广告牌。据称10年特许经营期满后,导向牌所有权将收归政府。且不说导向牌的设计寿命是多少年,这长达10年的导向牌上的商业味,于一座城市,无疑代价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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