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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药揣份安全警示?

(2010-12-16 16:06:34)
标签:

医药公司

安全警示

药品经营许可证

杂谈

分类: 时评

2010/12/16北京青年报>来论
钱夙伟(浙江 职员)


  12家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以“东莞某医药公司”的名义,违规发布虚假药品经营企业信息。近日,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互联网购药安全警示,公布了这12家企业名单,提醒市民。(12月15日《东莞时报》)

  警示中包括12家无证医药公司和药品的名称,这么长一个名单,加上许多专业药名,一般来说,市民是不大记得住的。也很少有人会把这份警示下载打印,揣在口袋里,买药时逐一对照。况且,还有相当多的人,未必能看到这份警示。因此,“提醒市民留意”的作用,其实相当微弱。

  而且,即使防住了这12家无证医药公司,难保不会有新的无证医药公司冒出来。这12家被曝了光的无证医药公司,也不是没可能改头换面重新面世,因此,这样的“防范”,于市民几乎是防不胜防。

  显然,药监局不能止于这样的警示,而是必须追踪到底,对无证医药公司,有一家端掉一家。事实上,也正是因为此前的监管出了问题,才让众多的无证医药公司有机可乘,因此暴露出的正是监管的滞后和被动。

  消费者固然需要安全警示,但更需要的,无疑是根本不需要安全警示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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