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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局并不只管验收

(2010-11-25 08:45:32)
标签:

莞城

华富阁

消防箱

渎职行为

消防设备

消防验收

杂谈

分类: 时评

http://img.hexun.com/medialogo/10032.gif
2010-11-25南方都市报>辨析(透视新闻,分析真相)
□ 钱夙伟


    莞城西城楼大街小区华富阁104个消防箱全是摆设,为何消防设备不全还能通过消防验收?经过近一周的调查取证,东莞市消防局认为其工作人员在西城楼大街小区北区华富阁的消防验收中完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渎职行为(昨日南都报道)。

    就算验收时消防设备是齐全的,是符合规定的,因此这四位“验收大员”没有渎职行为,但后来104个消防箱全成了摆设,消防局难道就没有监管的责任?“消防部门只对建筑物的消防设备有监督和检查责任。”这不是很清楚了吗,就算消防部门只有“只”的责任,也已难辞其咎了:消防箱全成了摆设,不正是“监督和检查”没有到位,而这不就是渎职行为?显然,消防局并不只是管验收,更重要的是日后的监督和检查,否则,开发商应付过验收以后,消防箱就全成了摆设,显而易见,这样的验收甚至有可能更后患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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